1、緊扣保障房開工率、竣工率、分配率,及時分解下達保障房建設目標任務,與各縣(市)區及市直有關部門、開發建設單位簽訂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 2、建立項目協調例會制度,全力協調解決影響開工建設的征遷交地和前期建審等問題,確保6月底前完成項目前期工作、9月底前全部開工建設、提前超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3、建立保障房項目庫,明確項目責任人和責任領導,強化動態跟蹤,促進各項目按序時進度推進。 4、加強監督考核,健全約談問責機制,起草《保障房建設和管理考核評分辦法》,細化績效考評制度。 5、加大保障房分配力度,于五月份啟動新一輪公共租賃房、廉租房申請受理工作。 6、做好保障性住房整體發展規劃,提前謀劃2013至2015年項目規劃選址工作,出臺引進社會資金引導企業參建公共租賃房的辦法。(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
發布時間:2013年05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