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房管局)、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交通與建設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函[2012]448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國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9月7日 |
上午9:00-11:30 |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
下午14:00-16:30 |
物業經營管理 | |
9月8日 |
上午9:00-11:30 |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
下午14:00-17:00 |
物業管理實務 |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下同),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符合上述有關報考條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專業技術職務指通過社會化評審取得人事部門用印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年底。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工作及物業管理相關實踐年限證明。
三、報名辦法和程序
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辦法。報考人員先登錄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至所屬報名點(詳見附件)辦理。現場審核由各設區市建設局(房管局)商公務員局共同組織進行。具體報名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
1、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5月17日至6月14日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并使用A4紙打印《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經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并在報名表指定位置粘貼與本人上傳照片同底的考生本人近半年內的兩吋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一張。
2、非首次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信息中學歷、職稱、工作單位無變更的無需打印報名表。
(二)現場審核
1、首次報考人員經網上報名后須于2013年6月13日-14日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
(1)《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2)學歷證明(含原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4)申請免試兩科的人員,還應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含原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5)實踐經歷證明,含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年限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證明。
2、非首次報考人員直接在網上審核,無需進行現場審核。報考信息中學歷、職稱、工作單位有變更者,須于6月13日-14日持有效證件及復印件連同《報名表》一并到所屬報名點審核。
3、今年從省外轉入的考生除按首次報考人員報考外,還須提供該省人事考試中心的成績轉移證明。
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并對所在單位通報批評。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于6月23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使用國內銀行卡(需提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內網上繳費功能支付考試考務費。考試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3]136號)規定:客觀題考試科目(《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和《物業經營管理》),每人每科75元;主觀題考試科目(《物業管理綜合能力》和《物業管理實務》),每人每科80元。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報名手續才算全部完成。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8月28日起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有關事宜
1、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為合格;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級別為免二科)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2、《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和《物業經營管理》科目為客觀題試卷,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物業管理綜合能力》和《物業管理實務》科目為客觀題與主觀題混合試卷,使用專用答題卡作答。
3、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對《物業管理綜合能力》和《物業管理實務》科目,考生在答題前請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在指定的答題區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域的作答無效。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五、其他
1、各設區市建設局(房管局)應于6月19日前將《報名表》及證明材料匯總后,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經省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后,生成準考證供考生網上下載打印。
2、全國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證書》。
3、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聯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公寓305室;電話: 0591-87667921、87610301。
附件:2013年度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各報名點聯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