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向社會征求意見。《方案》提出,福建綠色建筑行動的主要目標是:城鎮新建建筑嚴格落實強制性節能標準,到2015年末,竣工驗收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新增綠色建筑1000萬平方米以上,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的比例達20%,生態示范城區的綠色建筑比例達100%;建立2個綠色生態示范城區,100個綠色建筑星級項目;推進既有公共建筑和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3000萬平方米。綠色建筑的指標體系涵蓋綠色建筑比例、生態環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約利用、再生水利用、廢棄物回收利用等內容,這些指標將納入到建筑的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并落實到具體項目,商品房住宅自然也包含其中。
按照初步的計劃,從2014年起全省政府投資的公益性項目、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以及福州、廈門、泉州的保障性住房要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3.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