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了《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安全執法檢查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建設工程安全執法檢查工作的內容、方式和程序,規范了建設工程安全執法檢查行為。
據悉,黑龍江省將在建設工程中逐步推行“以計劃內檢查、重點抽查、專項檢查、投訴舉報調查為主,隨機抽查為輔”的安全監督執法檢查工作長效機制,加強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明確各方主體責任,推動該省建設工程安全執法檢查工作有序進行。
《意見》明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將安全執法檢查委托給建設安全監管機構。各級建設安全監管機構實施建設工程安全執法檢查時,要遵循屬地管理和層級監督相結合、監督安全保證體系運行與監督工程實體防護相結合、全面要求與重點監管相結合、監督執法與服務指導相結合的原則。建設安全監管機構應在受委托的權限內,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執法檢查,對于超出執法權限的,應當移交給有執法權限的部門,依法處理。
《意見》規定了建設安全執法檢查內容、程序和方式,明確規定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可采取計劃內檢查、重點抽查、專項檢查、舉報檢查和隨機抽查5種方式。
《意見》要求,依法行政,規范執法檢查行為,突出重點,加大執法檢查力度,規范事故調查處理機制,嚴格追究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進行安全執法檢查時,對發現的問題除了當場可以糾正的以外,應當制作現場筆錄,下達整改通知書(安全監察指令書),由相關責任人簽字確認。整改回復應附有影像資料并經監理單位簽字確認,對停工整改的局部工程,要由責任單位提出復工申請,經檢查合格后方可復工。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