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管理暫行辦法》(閩建法〔2002〕105號)及《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福建省監理工程師注冊網上申請及開展崗位證書換證有關工作的通知》(閩建建〔2011〕8號)等有關規定,經審查,肖光城等58人符合福建省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條件(名單詳見附件),準予注冊,現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