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該省2013年“暖房子”工程做出總體安排,并依法規范“暖房子”工程的招投標活動。
吉林省規定,“暖房子”工程必須依法公開招標,并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開標、評標活動。實施材料準入制,扶持企業在融資、設計、施工、運營等多環節全面參與“暖房子”工程的實施。鼓勵使用高效、節能、防火等級高的產品,科學合理規范“暖房子”工程招投標程序、內容和行為。加強對中標單位的跟蹤監管工作。
該省規定,凡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的企業,以及吉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頒發的建筑節能工程(外墻外保溫)專業承包一級、二級資質企業,均可直接從事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外埠施工企業應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州)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入吉備案后方可參與投標。2012年有禁止一定時期投標權且在禁止期間內的企業,不允許參與2013年“暖房子”工程投標。
針對“暖房子”工程的特點,吉林省還規定,市(州)宜劃分不低于5萬平方米的標段,縣(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劃分標段。招標人嚴禁違規向投標人收取各種名義的投標保證金、違約金、風險抵押金等,對違規問題一經查實,取消任務指標。招標代理機構要將相關材料供應品種、數量、方式、價格等內容納入既有居住建筑外圍護結構工程施工招標文件中。招標應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外圍墻體工程量計算以實際粘貼面積為準,并從中標單位保修金中計提中標總價1%的資金作為“暖房子”工程建后管理與維護專項資金。應當重點評審投標人的資質與實力、項目管理人員及經驗、融資能力、產品質量控制、售后服務等方面的內容。可優先采用“兩階段評標法”,若價格不參與競爭,則第二階段采用隨機方式確定中標單位。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