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建設法律法規的有效貫徹實施,保障住房城鄉建設中心工作順利推進,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3年重點稽查執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稽[2013]26號)和《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2013年重點稽查執法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四川省建設監察總隊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城鄉規劃、建筑市場和省級風景名勝區專項監察執法。
在城鄉規劃領域,對2012年1月1日以后新開工的建設項目,重點檢查規劃編制單位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勘察、設計單位是否按國家、省有關標準進行勘察、設計;項目是否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按照許可內容進行建設;建設項目規劃驗線、規劃核實以及報送竣工驗收資料的情況;臨時建設是否經過批準并按批準內容進行建設的情況;改變臨時建(構)筑物使用性質或者轉讓、出租、抵押的情況。在建筑市場領域,重點檢查工程建設是否遵守基本建設程序;建設單位是否依法進行招投標;施工企業是否有轉包、違法分包、出借資質、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監理企業是否有轉讓監理業務、不履行監理職責、出借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等違法行為。在風景名勝區領域,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省級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執法檢查的通知》(川建景園發[2013]156號)開展監察執法。
專項監察執法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四川省建設監察總隊在各市(州)、縣建設監察執法隊伍和省級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自查的基礎上組織檢查組進行抽查,并認真總結,提出完善相關制度、改進監管方式的對策和建議。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嚴肅查處,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例進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