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市政管委、水務局(廳)、建設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23號)明確提出的“全面普查摸清現狀”的要求,為規范開展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現狀普查,建立設施普查數據庫,我部組織編制了《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普查數據采集與管理技術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現狀普查是城市排水防澇系統規劃、建設與管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普查數據的采集、管理與質量控制,是保障普查數據系統性、完整性、準確性的關鍵,同時也為普查數據的應用、建立城市排水防澇的數字信息化管控平臺創造條件。各地要督促轄區內各城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在現有檔案資料基礎上,綜合運用現場探測、地理信息系統、在線監測等方法,開展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的全面普查;直轄市及有條件的城市要在普查工作的基礎上,加快城市排水防澇數字化管控平臺建設,提高城市排水防澇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和應急水平;其它城市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排水防澇數字化管控平臺。
《導則》執行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和意見,請及時函告我部城市建設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