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此次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其中宣傳動員自查自糾階段為下文之日至6月30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階段為7月1日至9月15日,查漏補缺、總結提高階段為9月16日至9月25日,驗收評估、長效管理階段為9月26日至月底。
通知要求,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扎實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迅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市質(安)監站、園林局、市政處、房管處、燃氣處要堅持全面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在全面覆蓋、不留死角的同時,全面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點工程項目、今年以來已發生事故的工程和發生事故企業所施工的工程及事故多發的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要緊密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全國第十二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切實加大對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的宣傳力度,教育引導廣大建筑企業和從業人員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要把隱患的排查治理與“打非治違”有機結合起來,做到查出一處、整治一處、鞏固一處,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要進一步加大對安全隱患的查處力度,對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文明施工情況較差、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將立即進行停工整改和通報批評,并在局網站的曝光臺進行曝光,對發現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將處以停止承接本地業務三個月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將按有關規定上報省廳建議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嚴肅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通知強調,要通過全面、深入開展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進一步推進年初部署的打好“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等“三大硬仗”,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部門監管責任,認真解決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預防和減少一般事故,堅決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促進全市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努力實現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為全市建設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摘自 浙江省建設信息港 201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