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淮南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安全管理,防范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淮南市將自7月10日起實行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事前告知制度。
今后,凡在淮南市從事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的單位,在設備安裝或拆卸前,應將安裝或拆卸活動有關事項向市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站進行書面告知。安裝單位未按規定履行告知手續的,按照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66號)第二十九條,責令期限改正,予以警告,并處罰款,屢次違規的,取消其在淮安裝、拆卸資格;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未按規定對安裝單位進行審核并監督其行為的,依法作出相應的處罰,并記錄不良信用信息。
摘自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