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工程質量監督站:
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個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閩建建【2013】22號)要求,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對柱、墻砼設計強度比梁、板砼設計強度高兩個等級及以上的梁柱(墻)節點砼進行強度回彈抽測。由于梁柱構件節點一般面積較小,無法按一般構件布設測區,我站根據《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JGJ/T 23-2011的規定并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技術討論,就該節點的測區數量及布置形成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梁柱節點可看做屬于獨立于梁、柱主體的小型約束構件,因此在測區的數量和布置上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測區的數量不應少于5個;各個測區的布置可靠近柱邊緣,大小可根據檢測面的情況靈活處理,也可布置成非正方形,每個測區只要能容納16個回彈測點即可。
二、對于梁寬度比柱斷面長度小的情況,在柱端部具有可測面的情況下,應優先在柱端部布置回彈測區;當梁寬度尺寸與柱斷面長度基本相當,柱端部不具備布置回彈測區條件時,由于《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66-2011要求梁端部距節點處500mm以內砼強度等級與節點處砼強度等級一致,因此可將回彈測區布置在梁端部上述范圍內,并且可以在該節點周邊每根梁側靈活布置測區,以滿足不少于5個測區的要求即可。
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