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省縣城及以上城市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在查清現狀的基礎上,完成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的編制(修訂)、審核和審批工作。
《通知》要求,2018年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城市排水管網的雨污分流改造,配套完善排水防澇設施,有效緩解城市內澇問題。2020年,全省縣城及以上城市要建立較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要求各地結合實際,科學規劃,抓緊研究確定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目標,提出工作落實計劃,細化分解目標任務。
一是盡快制訂暴雨強度公式,合理確定雨水管渠設計的暴雨重現期,為全面評估城市排水防澇能力和風險、科學制訂城市排水防澇建設規劃提供有力支撐。
二是對城市排水防澇設施進行普查,全面評估城市排水防澇能力和風險,合理確定設施建設標準。將城市排水防澇實施建設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城市建設用地地表徑流控制作為強制性要求,納入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加快規劃編制步伐,明確排水出路與分區,科學布局排水設施改造與建設、雨水滯滲調蓄設施、雨洪行泄設施、河湖水系清淤與治理等建設任務。
三是強化規劃實施監督與管理,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專項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按規劃實施,不得擅自變更規劃或降低設計標準。加強規劃執行中期評估,加大規劃實施監督與管理力度,切實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3.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