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強化建筑業企業自律行為,切實保護建設工程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依法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嚴格履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海寧市近日制訂出臺了《海寧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8月1日起,海寧市行政區域內實行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合同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建設工程合同之前,均須登陸嘉興市建設工程合同網上備案系統統一平臺,將雙方擬定的合同草本申請網上備案,由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初審。發包方在簽訂施工合同之日起15日內,將施工合同備案資料報海寧市建筑業管理處辦理書面施工合同備案。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