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政府日前下發《關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入汛以來,陜西持續遭受暴雨襲擊,洪澇及次生地質災害頻發,許多城市發生了積水內澇,輪番上演的城里“看海”窘境,使得城市排水防澇再成焦點。為此,陜西省要求各市、縣人民政府須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排水體系現狀普查工作。
普查內容包括城市排水設施現狀調查、開展規劃與設計調查、開展受納水體調查、氣象觀測記錄調查以及內澇災害統計分析,近10年來及以上降雨觀測記錄等。在完成普查后,2014年底前,各市、縣人民政府須完成《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
在城市排水防澇設施設防標準上,《意見》要求,雨水管渠設計重現期應采用1~3年,重要干道、重要地區或短期積水即能引起較嚴重后果的地區,應采用3~5年,特別重要地區應采用10年或以上,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應采用國家標準的上限。新建城區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不低于40%。
同時,要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控制開發強度,合理安排布局,有效控制地表徑流,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城市原有水生態環境的破壞;要與城市開發、道路建設、園林綠化統籌協調,要因地制宜配套建設雨水滯滲、收集利用等削峰調蓄設施,增加下凹式綠地、植草溝、人工濕地以及透水性停車場和廣場。按照《意見》,陜西將力爭用5年時間完成排水管網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