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通過審議,要求該市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必須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鼓勵發展綠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采用高于現行標準的建筑材料、用能系統以及相應的施工工藝和技術。
按照規定,梧州市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等其他公共建筑,要采用節能型的建筑技術、工藝、設備、材料和產品,提高建筑物的隔熱保溫性能、空調制冷制熱系統效率及照明設備效率等。市、縣兩級政府要安排民用建筑節能資金,用于支持綠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推廣等;鼓勵創建節能建筑示范工程(小區)、綠色建筑,對達到相關標準的建筑工程,授予稱號、給予獎勵;對在建筑節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3.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