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平潭綜合實驗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根據《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動態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決定對在質量安全動態考核中被記分達到一定分值的工程項目主要責任人進行集中教育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截止2013年8月底,記分累計值達60分及以上或一個月內記分累計值達30分及以上,且未參加過設區市舉辦的集中教育培訓以及省總站舉辦的第一、第二、第三期《工程項目有關主要責任人集中教育培訓》的建造師和總監理工程師(初步核實名單見附件)。
二、培訓內容
1、省廳開展三個專項整治及加強建筑邊坡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
2、模板(含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控制;
3、外腳手架施工安全控制;
4、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安全控制;
5、深基坑工程質量控制。
三、培訓安排
本次培訓共安排三期(第四、第五、第六期),每期培訓時間兩天,第四期培訓班從10月上旬開始;具體培訓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具體要求
1、各地應督促需參加集中教育培訓人員抓緊時間報名。
2、報名請登錄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網(www.fjgczl.com)進入“工程技術人員培訓報名系統”,選擇“主要責任人集中教育培訓”進行報名,報名截止9月16日。
聯系人:郭中智,聯系電話:0591-87561527。
附件:需參加集中教育培訓的建造師和總監理工程師名單(初步核實)
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