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屋頂綠化對于增加城市綠地面積、開拓綠化空間、減少熱島效應、美化城市環境的重要作用,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于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快推進屋頂綠化工作。
通知要求,各設區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重視屋頂綠化建設,加強領導,對城市范圍內建筑物屋頂進行摸底調查,對適合開展綠化或改造后可以實施綠化的屋頂登記造冊,制訂發展規劃和實施措施。城市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具備條件的應優先考慮發展屋頂綠化,并將其屋頂綠化納入城市規劃和建設的統一管理,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和交付使用。對適合開展綠化或改造后可進行綠化的現有建筑物屋頂,應進行專項設計,在建筑結構、屋頂防水、消防等方面科學論證、核實,在確保具備條件的前提下,適度實施屋頂綠化。
通知明確了鼓勵政策:屋頂綠化面積可計入綠化覆蓋率指標;建設項目實施屋頂綠化,可按其實有面積的20%計入該工程的綠化用地面積指標,按《河北省城市綠化條例》審核相應指標時可予以扣除;實施屋頂綠化的單位,在評選河北省園林式單位、小區時可優先考慮。
另外,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還要求各設區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先期對公共建筑(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博物館、體育館等)進行科學論證,選擇兩個以上合適的建筑物作為試點,高質量實施屋頂綠化工程,并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協調。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