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了解到,針對海南省審計廳審計報告提出的定安等9個市縣9077套保障性住房閑置的問題,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積極落實省政府領導的批示和指示精神,派出專門工作組集中指導和督促各相關市縣及單位認真落實整改,加快消化閑置保障性住房。截至7月底,9077套閑置保障性住房已分配入住5394套,取得了較好的階段性成果。
今年3月,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收到省審計廳反饋的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情況后,廳黨組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成立了以副廳長杜海鷹為組長的審計問題整改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健全制度,認真核查,積極采取一系列措施,多管齊下,有效開展整改工作。
3月,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與財政部海南專員辦、省財政廳聯合對該省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各項補助資金執行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以確保中央補助資金使用安全。4月,該廳向樂東等8個市縣下發了《關于適時調整保障性住房準入標準的督辦函》,并派專門工作組赴市縣,指導其調整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難標準,擴大保障范圍,加快配租配售工作。
自5月起,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監察廳、發展改革委、水務廳等部門聯合組成督察組,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進行了專項督察,指導各市縣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監管。同時,配合省委巡視四組,針對保障標準及執行、工程建設質量、分配及入住、配套設施建設和后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保障性住房專項巡視和整改工作。
經過一系列努力,截至7月底,9077套閑置保障性住房已分配入住5394套,尚有6個市縣和兩個單位的3683套暫未分配入住。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明確指出,該省將全力督促市政、交通、電力、電信等部門加大建設力度,限定時限確保建成的保障房項目達到入住條件,并及時分配入住。在全面確保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各類保障性住房準入標準。有條件的市縣可適當放寬人均住房困難面積和家庭收入標準。
據了解,海南省將進一步擴大保障范圍。將保障范圍從本地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向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環衛工人等住房困難家庭延伸;有條件的市縣可將符合隨軍條件的干部、士官住房保障問題納入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組織實施;研究放寬鄉鎮城鎮戶籍人口在縣(市)城鎮租、購保障性住房的限制,研究將符合條件的城鎮戶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包括失地農民等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海南省將優化保障性住房結構,今后幾年重點推進棚戶區改造,目前正在做摸底調查工作,今年10月底前編制2014年~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按照實際需求制訂建設計劃。由群眾自愿申報,收集真實需求,遵照“按需定建”原則,適時調整保障性住房建設數量和結構。對達到海南省六次黨代會提出的保障性住房覆蓋面超過38%的市縣,不再下達新建保障性住房計劃任務,由市縣政府按實際需求自定建設任務。
海南省政府近期還將召開全省城鎮保障性住房質量、分配和后續管理現場會,著力推廣儋州等市縣好的經驗和做法,指導和督促做好建設管理不到位、分配和使用管理不規范、保障性住房閑置等問題的整改工作。同時,該省將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完善信息公開工作,及時發布保障性住房實施、政策、分配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3.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