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部頒資質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統計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有關建筑業企業:
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統計制度是經國家統計局同意設立的統計制度。該制度建立10年來,我省多數部頒資質建筑業企業能認真執行,受到住建部肯定,但仍有部分企業存在漏報、誤報現象,造成全省上報率僅83%(具體見附件2)。為認真落實該統計制度,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統計工作的通知》(建辦計函〔2014〕178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認真遵照執行。
一、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注冊地在本轄區的特級和一級(部頒資質)建筑業企業做好“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統計工作”,確保上報率和報表質量(具體企業名單見附件3)。為便于工作聯系,請各設區市(含平潭)建設主管部門于2014年5月30日前將以上企業的統計工作負責人和經辦人姓名、聯系電話匯總后報送至省廳建筑業處(郵箱:457992176@qq.com)。
二、所有部頒資質特級和一級建筑業企業要認真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繼續執行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閩建筑函〔2013〕66號)和本通知要求,按時高質量報送月度快速調查統計報表。2013年7月~12月新批準的我省建筑業一級資質企業(具體企業名單見附件4),請與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建筑業科(處)聯系,索取本單位的用戶名和初始密碼(索取時請帶上單位介紹信)。這些企業應于2014年6月起填報年初至5月份的統計數據。部頒資質特級和一級建筑業企業負責統計工作的人員,如果沒有參加過培訓,請按《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建部計財司關于舉辦2014年建筑業統計培訓班和召開布置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統計工作會議的通知》(閩建筑函〔2014〕31號)通知要求,參加住建部組織的建筑業統計培訓班。
三、為將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統計制度落到實處,切實提高我省企業報表的填報率和質量,省廳將定期通報各地企業上報情況,并將此項工作納入企業資質動態管理內容。全年累計漏報2次以上(含)的企業,擬列為黃色監管類,累計漏報5次以上(含)的企業,擬列為紅色監管類。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