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實施計劃》的通知
閩建筑[2014]21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省建筑業協會、省勘察設計協會:
為提升我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市場競爭力,增強企業發展活力,發揮龍頭企業支撐和引領帶動作用,進一步推動我省建筑業發展壯大,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建筑業發展壯大的十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3〕44號)、《關于產業龍頭促進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文〔2014〕26 號)的要求,省廳制定了《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實施計劃》,現印發你們,請各地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9月10日
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實施計劃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產業龍頭促進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文〔2014〕26 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建筑業發展壯大的十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3〕44號)的要求,現就培育發展我省建筑業龍頭企業的有關實施計劃安排如下:
一、發展目標
以“抓龍頭、興產業、建精品”為目標,通過實施建筑業龍頭企業實施計劃,著力提升龍頭企業市場競爭力,增強企業發展活力,發揮龍頭企業支撐和引領帶動作用,進一步推動我省建筑業發展壯大。
到2016年,全省力爭新增3家施工特級總承包企業、3-5家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企業,實現行業主營業務收入300億元以上的施工企業1家、100-300億元的7家、100-50億元的20家,行業主營業務收入達5億元以上的勘察設計單位2-3家、2-5億元的7家。
到2020年,全省再新增5-7家施工特級總承包企業、15家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企業,重點培育1-2家主營業務收入超500億元的“海西建筑航母”企業,實現行業主營業務收入100億元以上的施工企業20家、100-50億元的50家,行業主營業務收入達5億元以上的勘察設計單位5家、2-5億元的15家。
二、基本條件
建筑業龍頭企業應當具備先進的建筑產業現代化管理理念,清晰的組織架構和管理制度,實行企業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引領行業發展方向,具有較大的企業發展規模和較強的行業影響力、市場競爭力、科技研發能力,業務領域寬,產業鏈長;注重企業品牌、文化建設,規范誠信經營,團隊執行能力強,管理制度和標準體系有效運行,風險管控體系健全,注重創建優質工程,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龍頭企業應當具備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并根據行業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三、企業名額
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名單實行動態管理,每年組織選定并公布一次。
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的龍頭企業名額控制在20家以內,其他專業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的龍頭企業名額各控制在15家以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數量超過名額的,除在全國相關行業協會排名前50名的專業承包企業直接入圍外,每個類別按照企業近三年度建筑業總產值累計額排名選取。符合條件的企業不足的,按實際數量選定。
勘察設計龍頭企業名額控制在10家以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數量超過控制名額的,以勘察設計注冊師和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總數排名選定。
四、組織實施
1.申報: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選定工作委托省相關行業協會負責組織實施,建筑施工企業由省建筑業協會負責,勘察設計企業由省勘察設計協會負責。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省相關行業協會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報送省相關行業協會,省相關行業協會組織對參選企業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2.推薦:省相關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專家、有關部門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形成本年度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推薦名單。
3.公示:省相關行業協會將本年度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推薦名單在福建建設信息網公示7個日歷天。公示期內若有異議,由省相關行業協會核實。
4.公布:省相關行業協會報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布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名單。
五、政策措施
(一)建筑業龍頭企業享受《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產業龍頭促進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文〔2014〕26號)和《關于進一步支持建筑業發展壯大的十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3〕44號)的各項政策措施。
(二)建筑業龍頭企業享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結合我省行業特點制定的以下政策措施:
1.指導幫助企業做大做強。加大龍頭企業宣傳力度,向社會推薦我省建筑業龍頭企業。支持龍頭企業晉升資質、拓寬業務領域,開辟資質審批“綠色通道”,對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直接審批的資質,可直接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申報。對基本符合特級資質申報條件的施工總承包龍頭企業實行點對點幫扶。對拓展專業領域、兼并重組公路、鐵路、港航、電力、石油化工、通信、冶煉工程等科技含量高、本省緊缺專業企業,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議”原則予以扶持。支持施工專業承包龍頭企業做專做精,開展鋼結構、隧道專業承包企業拓寬總承包業務領域試點,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授予二級相應的施工總承包資質。發展集設計、施工、生產為一體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支持龍頭企業參與建筑工業化,鼓勵建設建筑工業化基地,享受建筑工業化相關優惠政策。實行龍頭企業信息優先服務,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出臺的建筑業政策性文件抄送龍頭企業,并邀請龍頭企業參與行業政策措施制定。
2.支持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人才培訓機制,定期摸底龍頭企業高層次人才的用人和培訓需求,支持龍頭企業與省內相關工程院校聯合培養高層次人才,組織職業院校、培訓機構舉辦研修班,加強校企合作等方式,著力提升龍頭企業的人才隊伍素質。 建立人才交流互動機制,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選派干部到國有企業掛職的,優先選擇到國有龍頭企業掛職;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需要國有龍頭企業人員到機關掛職的,優先從國有龍頭企業中選用。鼓勵支持省內設計龍頭企業成立“福建省創意設計研究基地(中心)”,孵化培育省內青年創意設計隊伍,吸引國內外優秀設計人才到福建工作。鼓勵支持省內設計龍頭企業探索互聯網在工程設計中的應用,打造引領全國建筑設計的門戶網站。突出龍頭企業專業人員和技能操作崗位培訓的主體職責,落實龍頭企業在隊伍建設和培養責任。推行考培分離制度,龍頭企業可自行組織培訓,直接參加各類崗位考核和繼續教育考試。建立龍頭企業培訓基地,落實職工培訓經費,實行技能與薪酬掛鉤等,充分調動龍頭企業和職工培訓積極性。探索實踐龍頭企業對自有技術工人自行培訓考核發證機制,在企業內部和工程項目使用,構建有利于形成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長效機制。
3.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實施龍頭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制度,龍頭企業按自愿原則選擇繳納年度投標保證金方式的,在全省范圍內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標活動中投標時不再另行繳納投標保證金,各地不得限制龍頭企業使用年度投標保證金投標。各地要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各類保證金制度的通知》(閩建筑〔2013〕29號),大力推廣使用銀行保函、擔保保函作為保證金形式。
4.鼓勵企業“走出去”發展。對拓展境內外市場的龍頭企業在評先評優活動者給予政策傾斜。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應當主動靠前服務,創造條件搭建平臺拓展市場,積極與外省市各級閩商會和閩籍企業家溝通聯系,引導企業開拓省外市場。支持有參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和拓展境外市場意向強烈的龍頭企業申報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鼓勵龍頭企業帶動設計、咨詢、施工、監理等關聯企業共同拓展境外市場。對企業在境外完成的工程業績,在本省資質審批權限內予以認可。
5.支持承接高端業務市場。
(1)鼓勵本省龍頭企業參與城市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主動加強與省外優質的基礎設施企業形成戰略聯盟,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一是省外優質基礎設施企業與本省龍頭企業形成戰略聯盟,共同拓展基礎設施市場的,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其入閩備案、差異化監管等方面予以優先服務。二是基礎設施項目招標中需要投標人具有兩項以上資質的,除不得限制聯合體參與投標外,還應在招標文件明確投標人應當優先選用龍頭企業作為聯合體成員。
(2)禁止限制或排斥龍頭企業參加投標。一是國家或省重點工程項目招標,不得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總承包資質承接范圍內的專業承包資質(鋼結構分部工程估算價超過總承包工程項目估算價50%的除外)。二是國家或省重點工程項目招標中,設置類似工程業績作為資格審查或加分條件的,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的評標辦法中明確:若參與投標的龍頭企業的類似工程業績均不符合資格審查條件或類似工程業績分獲得滿分的龍頭企業少于1家的,視為排斥和限制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否決所有投標。三是國有投資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邀請招標工程項目,邀請參與投標的龍頭企業不得少于3家。非國有投資的邀請招標工程項目,鼓勵邀請龍頭企業參與。
附件
建筑業龍頭企業應當具備的條件要求
一、勘察設計企業
1.具有建筑、市政專業甲級或工程設計行業甲級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2.企業近三年年平均勘察設計主營業務收入不少于15000萬元;
3.企業近三年年平均上交營業稅金及附加不少于300萬元;
4、近三年獲國家級、省部級獎(項)累計不少于3項。
二、建筑施工企業
(一)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
1.主項資質為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2.企業凈資產達到3億元以上;
3.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0人;
4.近三年企業銀行授信額度合計10億元以上;
5.近三年每年平均完成建筑業總產值30億元以上;
6.近三年上繳企業所得稅累計不少于1500萬元;
7.近三年承建工程獲得省級優質工程獎不少于3項,或國家級優質工程獎不少于1項;
8.近三年主編的標準或省級及以上施工工法不少于2項;
9.近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10.近三年未被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列入黑名單;
11.實現企業信息化管理,建成企業管理和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并在企業和工程管理中有效應用;
12.近三年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在施工總承包企業中排名前100名。
(二)其他專業類別的施工總承包企業
1.主項資質為相應專業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2.企業凈資產達到1.2億元以上;
3.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0人;
4.近三年企業銀行授信額度合計10億元以上;
5.近三年累計完成建筑業總產值位居其專業類別的全省前5位(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應在全省前10位)且每年平均不少于15億元;
6.近三年上繳企業所得稅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
7.近三年承建工程獲得過省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
8.近三年主編過標準或省級及以上施工工法;
9.近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10.近三年未被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列入黑名單;
11.實現企業信息化管理,建成企業管理和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并在企業和工程管理中有效應用。
(三)專業承包企業(含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下同)
近三年在全國相關行業協會排名前50名的企業,或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企業:
1.主項資質為相應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2.企業凈資產應達到3000萬元以上;
3.相關專業的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
4.近三年企業銀行授信額度合計5000萬元以上;
5.近三年每年平均完成建筑業總產值位居其專業類別的前5位且隧道專業建筑業總產值不少于10億元、其他專業企業產值不少于2億元;
6.鋼結構、建筑幕墻、裝飾裝修、智能化專業企業應擁有生產(辦公研發)基地;
7.近三年上繳企業所得稅累計不少于300萬元;
8.近三年承建或參建工程獲得過省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
9.消防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不少于1項;智能化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不少于1項和軟件著作權不少于10項;
10.近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11.近三年未被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列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