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福建省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
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實施辦法》的通知
閩建[2014]10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市政園林局,平潭綜合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貫徹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的意見》(建人〔2012〕19號)以及現行的行業標準《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JGJ/T250-2011),省廳制定了《福建省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有何意見或建議請逕向福建省建設干部培訓中心反饋。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5月27日
附件:
福建省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
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實施辦法
為加強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建筑工程質量,保障安全生產,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貫徹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的意見》(建人〔2012〕19號)和《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JGJ/T250-2011)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崗位考核和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閩建綜〔2012〕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辦法。
一、工作目標
(一)貫徹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發揮崗位培訓主體作用,做到從事職業標準規定的職業崗位專業人員培訓合格后上崗。
(二)進一步轉變職能,方便企業,按照能簡則簡、能放則放、能優則優的原則,規范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評價。逐步推行全省統一職業標準、統一評價大綱、統一組織管理、統一評價考核、統一證書式樣等“五統一”制度,提升考核評價質量和管理服務水平。
二、組織管理
(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統一組織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的貫徹實施、指導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工作委托省建設干部培訓中心負責。
(二)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貫徹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可委托有關考核評價機構負責實施。
(三)企事業單位應參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要求,科學合理設置職業崗位,配備專業人員,健全崗位責任制,組織開展專業人員崗位培訓和考核評價,做到崗位培訓與崗位(職務)聘任、業績考核、薪酬待遇等人事管理制度相銜接。
三、職業崗位
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首批職業崗位設置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標準員、材料員、資料員、機械員、勞務員(以下簡稱“八大員”)。其中,施工員、質量員分為土建施工、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和市政工程施工等四個專業子類。根據實際情況,可增設其他專業子類。經考核評價合格的專業人員,由省廳核發給全國統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簡稱“崗位證書”)
四、崗位培訓
(一)嚴格實行考培分開制度,即考核評價管理部門不得參與相關的培訓活動,培訓由企事業單位或具有培訓資格的單位組織實施。考核評價部門不得舉辦、不得強制考生參加與考試相關的培訓輔導班。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企事業單位制定并落實好崗位培訓計劃和管理制度,加大培訓投入,落實培訓經費,有序組織專業人員培訓,做好崗位證書申報工作。
(二)不具備職業崗位培訓能力和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充分利用社會培訓資源,委托具有相關職業崗位培訓資格的單位組織培訓。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培訓機構的監督檢查,建立信用評價制度,及時發布信用評價信息,向社會推薦培訓質量高、信譽好職業崗位的培訓機構。
(三)支持職業院校開展職業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活動,鼓勵符合條件的建設類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相關職業崗位的培訓,經考核評價合格的,先發給培訓合格證書,待施工實踐年限符合要求后,再予以辦理崗位證書。
五、考核評價
(一)“八大員”崗位職業能力由專業學歷、職業經歷和專業能力組成,采取綜合評價方式進行考核。專業學歷以文化程度為評價指標,職業經歷以施工現場職業實踐年限為評價指標,專業能力以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為評價指標。
(二)按照職業標準要求,已經通過施工員、質量員職業能力評價的專業人員,申請參加“八大員”其他崗位職業能力考核評價,可免試相關法律法規、通用知識和基礎知識。
六、崗位申報
(一)申報職業能力考核評價應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身心健康;
2.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及以上學歷;
3.具有本崗位相關的施工現場職業實踐經驗;
4.經所在企業認定符合崗位任職條件;
5.崗位實踐任職年限符合JGJ/T250標準要求。
(二)“八大員”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及以上單位任職。可根據崗位技術水平和可涵蓋工作范圍,允許專業人員申請一證多崗,但不得超過5個崗位,具體要求按照閩建綜〔2012〕7號文件辦理。申請“八大員”崗位證書提交崗位考核評價申請表一式兩份(表1)。
(三)全省“八大員”崗位考核評價工作計劃由省建設干部培訓中心統一組織制定,原則上每季度末舉辦1次。報名、受理、考試等考核評價具體工作由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考核評價管理機構組織實施。經考核評價的合格人員名單,各地按照閩建綜〔2012〕7號文件要求,統一報省建設干部培訓中心發證、公布。
(四) “八大員”崗位考核評價實行信息化管理,統一使用“建設從業人員綜合服務平臺”,實行網上報名、能力測試、成績查詢及繼續教育等信息化服務,做到網上互聯,信息動態管理,方便企業。
七、繼續教育
(一)“八大員”崗位證書有效期為3年。持證人員在證書有效期內應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累計不少于96學時。已完成一種崗位繼續教育的,可免予參加其他崗位公共科目的繼續教育,但應參加專業科目學習。
(二)“八大員”繼續教育實行網絡學習原則,統一參加“建設從業人員綜合服務平臺”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其學習證明作為崗位證書復審的依據,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直相關行業協會應予認可。
八、復檢驗證
(一)“八大員”崗位證書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應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審驗證。復審驗證合格人員名單按照閩建綜〔2012〕7號文件要求,統一報省建設干部培訓中心網上公布。
(二)“八大員”崗位證書超過有效期未申請復審驗證,一律停止使用。超過1年未申請復檢的,注銷證書檔案信息。復檢驗證應提交“八大員”崗位證書延期復檢、換證匯總表一式兩份(表2)。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辦理復審:
1.未按規定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2.超過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九、證書管理
(一)“八大員” 崗位證書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統一式樣,統一編號,統一套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崗位證書公章,按數量需求發給各地。
(二)證書信息變更、校正及復檢驗證等動態管理工作,由各地負責統一在“建設從業人員綜合服務平臺”辦理,隨時上網查詢驗證。“八大員”崗位證書變更應提交變更(信息校正)申請表一式一份(表3)。遺失補證應提交申請表一式一份(表4)。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八大員”崗位證書。被取消人員,五年內不得申請參加“八大員”崗位考核評價:
1.通過隱瞞情況、弄虛作假等方式獲得證書的;
2.因違反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原因導致發生較大安全、質量責任事故的;
3.從業活動中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四)申請“八大員”崗位證書人員,有替考、作弊等嚴重違反考場紀律的,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且兩年內不得參加考核評價。
(五)上述被取消崗位證書或替考、作弊被處理的人員,一律記入個人信用檔案。
十、其他事項
(一)本辦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實施后,持有原我省頒發的建設企事業單位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原證書有效期滿時,按職業標準規定經復審合格的,逐步換發全國統一的“八大員”崗位證書。
(二)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的人員,可直接申報安全員考核合格證書。取得我省建設企事業單位專業管理人員安全員崗位證書的人員,可直接申請安全生產考核合格C證。
(三)閩籍駐外施工企業專業人員申請“八大員”崗位證書,仍按照閩建綜〔2012〕7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四)“八大員”崗位培訓考核評價嚴格執行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培訓、考試收費標準,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培訓機構培訓、考試收費的監督檢查。
(五)本辦法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本辦法實施后,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之前制定的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文件,以本辦法為準。
附表: 1.崗位考核申請表
2.崗位培訓考核證延期復檢、換證匯總表
3.崗位培訓考核證變更(信息校正)申請表
4.崗位培訓考核證遺失補發申請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附表1
崗位考核申請表
姓 名 |
|
身份證號 |
|
白底彩照 | |
畢 業 院 校 |
|
畢業證書號 |
| ||
學 歷 |
|
專 業 |
| ||
身體健康狀況 |
|
有無違法紀錄 |
| ||
施工現場實踐年限 |
|
勞動合同號 |
| ||
申請崗位類別 |
|
聯 系 電 話 |
| ||
已持有的崗位證 |
|
免 考 科 目 |
| ||
工 作 單 位 |
| ||||
單位資質號碼 |
| ||||
本人聲明:
以上內容屬實,如有虛假,愿承擔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申請人
年 月 日 | |||||
申請
單位
意見 |
單位聲明:
以上內容屬實,如有虛假,愿承擔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審查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培訓
考核
機構
審核
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注:1.申請崗位類別;即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標準員、材料員、資料員、機械員、勞務員。其中,施工員、質量員又分為土建施工、市政工程、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四個專業子類。
2.申請考核時應供3張一寸白底彩色近照和電子近照。
3.個人或企業如提供虛假信息,將記入信用檔案。
附表2
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延期復檢、換證匯總表
單位: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姓名 |
工作單位 |
崗位類別 |
證書號碼 |
證書有效期 |
繼續教育
證書號 |
備 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
13 |
|
|
|
|
|
|
|
14 |
|
|
|
|
|
|
|
15 |
|
|
|
|
|
|
|
附表3
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變更(信息校正)申請表
姓 名 |
|
身 份 證 號 |
| |||
崗位證書類別 |
|
初始持證時間 |
| |||
崗位號碼 |
|
證書有效期 |
年 月 日 | |||
聯系電話 |
|
手 機 |
| |||
變 更(校正) 事 項 | ||||||
原工 作 單 位 |
|
變更后工作單位 |
| |||
原單位資質號碼 |
|
變更后單位資質號碼 |
| |||
姓名校正(原) |
|
校正后姓名 |
| |||
身份證號校正(原) |
|
校正后身份證號 |
| |||
本人聲明:
以上內容屬實,如有虛假,愿承擔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 ||||||
遷出單位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遷入或變更單位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遷出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遷入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注:受理主管部門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辦理“八大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相關事項的單位(政務服務中心、培訓中心、相關協會)。
附表4
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遺失補發申請表
姓 名 |
|
崗位類別 |
|
| |
崗位證書號碼 |
|
聯系電話 |
|
| |
補證事由 |
| ||||
本人聲明:
以上內容屬實,如有虛假,愿承擔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 |||||
申
請
單
位
意
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受理主管部門
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注:受理主管部門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辦理“八大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相關事項的單位(政務服務中心、培訓中心、相關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