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試運行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暫行辦法》(閩建〔2014〕2號)和配套的閩建筑〔2014〕10號文、閩建筑〔2014〕11號文、閩建筑〔2014〕12號文等三份評價標準要求,省廳組織開發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網址:xy.fjjs.gov.cn,下稱“評價系統”)。經研究,定于201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組織開展評價系統試運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系統登錄事項
(一)資質序列為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含省外入閩建筑施工企業,下同)于2014年11月1日起登錄評價系統進行企業通常行為相關信息錄入操作。登錄方式采用信息鎖登錄,即省內施工企業使用已在省廳辦理的《建筑業管理信息系統》信息鎖登錄,省外施工企業使用《省外入閩建筑施工企業和人員信息登記系統》信息鎖登錄。
(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實施部門同樣采用信息鎖登錄評價系統進行企業通常行為的相關業務操作。省廳按照前期對全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和責任主體質量安全動態考核(市、縣、區)實施部門的調查摸底情況和建筑施工企業的注冊所在地,分配實施部門在評價系統的權限,并配置相應信息鎖。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務必于10月20日前將填寫好的《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主管部門信息鎖領取表》(詳見附表的范例)報送省廳信息中心(省廳信息中心聯系人:馬騰,聯系電話:0591-87616297,傳真:0591-87627300,郵箱:ma9613@qq.com)。省廳信息中心將根據領取表的使用人信息制作信息鎖,并通知領取人領取后及時發放給實施部門。
(三)企業合同履約行為和企業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行為等項目實施行為評價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實施部門負責實施,并依托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信息系統進行操作。項目實施行為評價的具體操作事項,待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信息系統完成升級改造后,另行通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實施部門部署有關操作事項。
二、建筑施工企業注意事項
(一)建筑施工企業初次登錄評價系統時,應當認真核對本企業的基本信息。如發現企業組織機構代碼、注冊(或備案)所在地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應當及時對《建筑業管理信息系統》或《省外入閩建筑施工企業和人員信息登記系統》的企業信息進行變更。建筑施工企業還應當在評價系統中,認真填寫企業稅務登記信息,確保企業納稅人識別號準確無誤,并上傳相應的納稅登記證掃描件。分公司、項目部如有獨立的納稅人識別號的,應當同時錄入上報。對于企業應當有2013年納稅額信息(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而評價系統中提示沒有的,建筑施工企業需要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信息證明,及時提交給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補填納稅額。
(二)建筑施工企業應當按照評價標準,認真填寫2013年度建筑業總產值年報數據(必須與上報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填報2013年以來的獎勵信息,同時將獎勵信息的相關書面證明材料送實施部門現場審核。還應當主動申報2014年以來的違法犯罪信息和國務院相關部門作出的不良行為信息,同時將相關書面證明材料送省建設造價管理總站現場審核。建筑施工企業未在11月30日前上報上述不良行為信息的,省廳將按照閩建〔2014〕2號第十五條第二款的不按時申報的規定執行。
(三)評價系統待與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后,自動采集合同額信息、竣工結算信息填報率信息。建筑施工企業應當按照省廳修訂出臺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辦法》(閩建〔2014〕13號)的規定,配合建設單位做好施工合同網上備案工作。
三、實施部門注意事項
(一)實施部門按照評價系統默認的權限,在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獎勵信息的相關申報材料審核,對于符合評價標準的獎勵信息,應當通過評價系統予以同意公示;對于不符合評價標準的獎勵信息,應當通過評價系統予以退回并注明原因。
(二)實施部門應當根據評價標準,按照“誰作出、誰采集”的原則,在作出行政處罰及相關不良信息的5個工作日內,將不良信息納入評價系統公示,并上傳行政處罰、通報批評等相關認定文書或認定材料掃描件。實施部門收到同級其他監督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及相關不良信息的5個工作日內,將行政處罰及相關不良信息納入評價系統公示,并上傳行政處罰、通報批評等相關認定文書或認定材料掃描件。
四、其他事項
(一)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的實施部門名單和聯系方式將在評價系統中的相關欄目公布。評價系統運行過程中,實施部門或使用人如有變更的,應當及時聯系省廳建筑業處,便于評價工作順利開展。
(二)評價系統操作手冊可以在評價系統下載使用。省廳將根據評價系統試運行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宣貫工作。
(三)評價系統試運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按照以下方式聯系:
1.政策咨詢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業處
電話:0591-87546826
傳真:0591-87616918
2.技術支持
福州特力惠電子有限公司
電話:0591-87541518-720 (孫工、陳工)
傳真:0591-87500893
郵箱:sunjm@teleware.cn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