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廈門市市政園林局、泉州市公用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城市排水監督管理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排水監測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建城〔2012〕62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建立福建省城市排水監測網,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排水水質監測網由省網中心站和地方站組成。省網中心站設在國家城市排水監測網廈門監測站(該站是我省唯一一家通過國家級計量認證的排水監測站,是第一批國家城市排水監測網成員單位之一)。各市、縣通過省級以上技術監督部門計量認證的城市排水監測機構可申請入網作為省網地方站。省網地方站由符合要求的排水監測機構向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門預審后,報省住建廳批準入網。
二、省網中心站受省住建廳委托,負責省網日常管理工作,對城鎮排水企業實施水質監測;指導省網地方站的排水監測工作,應用實驗室間比對與質控考核等手段評價省網地方站的監測技術與質量;對市(區、縣)級排水監測機構進行技術考核、人員培訓,開展技術交流、技術協作等活動。
三、省網各監測站定期向省住建廳報送水質監測資料;省網中心站受省住建廳委托,定期匯總全省監測資料。
四、有條件的城市要盡快建立排水監測監管機構,積極開展實驗室計量認證工作。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