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建標[2014]142號)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現就進一步改進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業晉升甲級資質審核
?。ㄒ唬┢髽I在申請晉升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時,應確保網上申報材料清晰完整;書面申報材料不再提供造價工程師和造價員的證書、身份證、職稱證書及其批準文件、勞動合同、人事代理合同復印件,我部將依據網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其他書面申報材料不變。
?。ǘ┦〖壸》砍青l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進行初審時,應對所有申報企業進行實地核查,特別是要到相關管理部門核查企業造價師出資比例、企業繳納社保等情況,填寫核查情況表,并由核查人員簽章(核查情況表從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下載)。初審合格企業申報資料連同核查情況表一并報送我部,初審不合格企業相關材料不再報送。
?。ㄈ┪也侩S時接收企業晉升甲級資質的申請材料,及時組織專家評審,加大評審頻次。
二、企業資質延續審核
(一)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的審核工作委托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
(二)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審核工作,在向我部報送審核意見的同時,提交網上申請材料。我部將根據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核結果頒發資質證書。
(三)有關專業部門管理的企業,其資質延續仍由我部組織實施。
三、企業資質變更審核
?。ㄒ唬┯晌也控撠煹钠髽I名稱、組織形式、注冊資本、注冊地變更的審核事項,委托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企業資質證書副本變更欄內注明變更具體事項,并及時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內更新企業變更信息。需要換發證書的,可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到我部辦理,或企業持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自行到我部辦理。
有關專業部門管理的企業,其資質變更仍由我部組織實施。
?。ǘ┥婕捌髽I分立、合并等需重新核定企業資質的,仍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初審合格后,報我部辦理變更手續并換發證書。
四、推行電子化審批
我部已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進行升級改造,自今年下半年開始,逐步實現資質電子化申報和審批。使用自行開發審批系統的專業部門和地區,應按照統一的數據標準進行數據對接,及時交換企業信息,實現數據共享,為建立統一的企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奠定基礎。
各專業部門和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并嚴格執行資質審查工作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審查工作要求,規范審查工作程序,保證審查工作質量。為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動態監管,我部將不定期抽選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對經核查存在問題的企業,按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通過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進行信用信息公示,形成社會監督機制。我部將就各專業部門和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晉升甲級資質的初審情況、造價咨詢企業日常監管情況進行通報。
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