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注冊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閩建筑[2007]28號),經審核,王晶華等425位符合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條件(名單詳見附件1),陳爾安等177位符合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條件(名單詳見附件2),楊春等28位符合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條件(名單詳見附件3),章芬芳等12位不符合二級建造師注冊條件(名單詳見附件4),現予公示,公示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5日。
一、對不符合二級建造師注冊條件的申請人,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提供陳述材料;陳述材料須經所在單位確認并加蓋印章后統一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對符合二級建造師注冊條件的申請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業處或政務服務中心反映情況或舉報,以單位名義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的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舉報或反映情況的內容應實事求是。
三、根據有關規定,涉及申請二級注冊建造師公路、水利水電專業注冊的(名單詳見附件5),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有關材料轉報有關專業廳局審核后審批。
四、不符合注冊條件的注冊信息退回企業版后,申請人可在符合條件后重新申請注冊,注冊材料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4號窗口。
聯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
郵政編碼:350003
聯系電話:0591-87617396 傳真:0591-87667925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