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事廳 |
文件 |
福建省工商聯 |
閩人發[2005]59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
各設區市人事局、職改辦、工商聯,省直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改革開放以來,我省的非公有制經濟蓬勃發展,創造了巨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非公有制企業的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為此做出了重要的貢獻。為了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動人才隊伍建設,我省在非公有制企業中開展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社會化評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為貫徹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的實施意見》(閩委發[2004]11號)精神,進一步推動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省人事廳《關于改進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的若干意見》(閩人發[2004]145號),結合我省非公有制企業實際情況,決定在繼續做好社會化評價工作的基礎上,在非公有制企業中開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下簡稱職務)評價的補充渠道。現就有關具體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范圍和對象
我省非公有制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和省外福建商會閩籍人員中直接從事經濟管理、工程、工藝美術和農業技術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申報評審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和考核確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專業技術職務的名稱分別是:高級經濟師、經濟師、助理經濟師;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高級工藝美術師、工藝美術師、助理工藝美術師;高級農藝(畜牧)師、農藝(畜牧)師、助理農藝(畜牧)師。
二、任職條件及崗位職責
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
(一)正常晉升
1、申報評審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具有本專業中
專畢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能勝任本職工作,在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指導下能獨立解決工作中一般性技術問題,有一定的綜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2、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具有本專業中專畢業以上學歷,擔任初級專業技術職務4年以上;未具備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大專8年、本科6年)以上。具有較豐富的生產、管理經驗,能獨立承擔較復雜的生產技術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解決較復雜的技術問題,并取得一定成績;能指導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和學習,合理組織生產并取得一定經濟效益。
3、申報考核確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具有本專業大專畢業以上學歷,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5年以上;未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2年(本科10年、研究生7年)以上。具有豐富的組織管理經驗,擔任企業部門經理以上職務,能獨立承擔或主持重大的生產技術和管理工作,解決技術和管理的疑難問題,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具備非本專業畢業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取得大專院校本專業主要科目(三門以上)進修結業證書(含專業證書班),或參加大專院校本專業培訓累計一年以上,或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增加二年。
企業從事經營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經濟專業技術職務,企業從事生產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申報工程、經濟等專業技術職務。
(二)破格晉升
1、對不具備規定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但近三年來業績突出、貢獻大的人員,取得大專院校本專業主要科目(三門以上)進修結業證書(含專業證書班),或參加大專院校本專業培訓累計一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薦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1)個人獲縣(市、區)級黨委、政府或設區市主管部門授予的有關生產、經營和管理,以及安全生產、安排勞動就業等方面的先進榮譽稱號;(2)在當地(縣域)有一定經營規模和良好經濟效益的重點企業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和經營者;(3)被縣(市、區)級黨委、政府評為納稅大戶的企業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和經營者;(4)獲得設區市(廳)級三等(縣、市、區級二等)科技成果獎或社會科學成果獎的企業主要參與者(獲獎證書有署名);(5)產品被授予省級名牌產品或著名商標企業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和經營者;(6)新產品的研制通過設區市(廳)級鑒定的企業主要參與者(鑒定或立項書有署名);(7)參與設區市(廳)級技改和技術攻關項目,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者(鑒定或立項書有署名);(8)產品在省級行業協會組織的評比中獲最高獎的企業主要參與者(獲獎證書有署名)。
申報經濟專業人員應提交經專家鑒定具有一定水平的專業論文一篇或在報刊上公開發表過專業論文一篇。
2、對不具備規定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4年以上,但近三年來業績突出、貢獻大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二者,可破格推薦考核確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1)個人獲設區市級黨委、政府或省主管部門授予的有關生產、經營和管理,以及安全生產、安排勞動就業等方面的先進榮譽稱號;(2)在設區市處于領先地位,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重點企業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和經營者;(3)被設區市級黨委、政府評為納稅大戶的企業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和經營者;(4)獲得設區市(廳)級二等(縣、市、區級一等)科技成果獎或社會科學成果獎的企業主要參與者(獲獎證書有署名);(5)產品被授予省級名牌產品或著名商標的企業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和經營者;(6)新產品的研制通過設區市(廳)級鑒定的企業主要參與者(鑒定或立項書有署名);(7)參與省級有較大影響的技改和技術攻關項目,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者(鑒定或立項書有署名);(8)產品在國家級行業協會組織的評比中獲最高獎的企業主要參與者(獲獎證書有署名)。
經濟專業人員應提交經考核確認委員會專家鑒定具有一定水平的專業論文兩篇或在報刊上公開發表過專業論文兩篇;工藝美術專業人員應攜帶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或作品圖片,供考核確認委員會專家審評。
三、評審組織及程序
1、省工商聯、省人事廳共同負責全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考核確認,以及省工商聯直屬會員、直屬組織人員和省外福建商會閩籍人員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省工商聯負責直屬會員、直屬組織人員和省外福建商會閩籍人員的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考核確認委員會、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由省人事廳批準組建。
2、設區市、縣(市、區)工商聯、人事局共同組建具有相應評審權限的非公有制企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負責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3、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由本人填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提交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及學歷、論文、獲獎、社會評價等有關證明材料,所在企業對申報人的政治思想、業務能力、技術水平、工作業績等情況全面審查,提出推薦意見。需委托上一級評委會評審或考核確認的,由人事部門出具委托函。
4、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參照閩職改字(1993)19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5、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經省工商聯匯總和初審,省人事廳預審后,先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考核確認委員會聘請專家對其進行考核、答辯,重點考核工作業績以及所取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再提交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考核確認委員會確認。
6、按本文規定經考核確認和評審通過的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由批準組建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人事(職改)部門批準確認,頒發省人事廳統一印制的我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資格證書統一編號為“閩特 — ”。
7、已成立商會和同業公會的,也可委托商會和同業公會匯總材料后報同級工商聯。
四、其他有關事項
1、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符合社會化評審條件的,各級工商聯應按《福建省關于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工作的實施意見》(閩人發[1997]66號)有關規定開展社會化評審工作。依據本文規定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自成體系。
2、自本文發布之日起,原由我廳或會同省鄉鎮企業局下達的有關鄉鎮企業專業技術職務評價的閩鄉企職改[1994]4號、閩鄉企職改[1994]139號、閩鄉企職改[1995]3號、閩人發[1999]96號、閩鄉企職改[2001]1號等文件不再執行。已按上述文件規定取得鄉鎮企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符合本文規定的晉升條件,可申報晉升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高一級職務任職資格。
福建省人事廳 福建省工商聯
二OO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