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汛前檢查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單位、項目和崗位,堅決防止走過場;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進行跟蹤,實行督辦制。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就加強2015年城市排水防澇汛前檢查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確保城市安全度汛。
按照要求,各地要制訂汛前檢查工作方案,明確時間進度,做好檢查記錄,重點檢查責任組織、預警預案、工程設施、規劃實施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情況。各地自查工作要在5月20日前結束,汛期較晚的北方地區可延至6月5日。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住房城鄉建設部將進行重點抽查。
同時,各地要加強城市內澇隱患的排查治理,摸清底數,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采用數字信息化手段實現排澇風險評估,提高內澇預判和防治水平。對易發生短時徑流量突增的地點、立交橋下、地下構筑物、棚戶區以及往年易澇點等重點區域,逐一制訂和落實除澇方案,必要時設立醒目、易于辨識的警示標記。此外,還要加強監管,杜絕由于亂排亂放、基礎設施建設、雨污管網混接等堵塞和破壞排水設施的情況,并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責任單位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蹤督察工作,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5.04.03 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