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培訓管理機構、監理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福建省建工程監理人員業務培訓及證件管理辦法>的通知》(閩監管協[2014]27號)、《關于印發<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理人員業務培訓管理工作指南(一)>的通知》(閩監管協[2014]31號)文件要求,福建省工程監理人員業務培訓崗位證書換證時間截止至2015年5月31日,逾期不予換證。現將有關通知如下:
1、請各監理企業按照文件要求,務必于2015年5月31日前將紙質資料和電子數據提交至各設區市培訓管理機構審核,逾期不予收件受理。
2、請各培訓管理機構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換證數據審核工作。
3、已經換取福建省監理員崗位培訓證書的人員,若有新培訓取得福建省監理工程師崗位培訓證書的,由個人所在監理企業提交注銷福建省監理員崗位培訓證書的信息。
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