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房管局、園林局、公用局,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
2014年,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積極服務城鄉建設發展和建筑業轉型升級,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安全生產監管,扎實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及工程質量和隊伍素質“雙提升”行動,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深化專項整治,嚴格檢查執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完成了省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現通報如下:
一、事故情況
(一)基本情況
2014年,全省共發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27起,死亡32人,均已結案,其中責任事故19起,死亡24人;非生產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意外事故1起,死亡1人,未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具體詳附件1)。
(二)事故分析
按照責任事故19起,非生產安全事故7起,共計26起,死亡31人進行分析:
1.事故類型。
事故類型 |
事故起數 |
死亡人數 |
占事故總起數(%) |
占死亡總人數(%) |
高處墜落 |
9 |
9 |
34.6 |
29.0 |
坍塌 |
6 |
10 |
23.1 |
32.3 |
起重傷害 |
4 |
5 |
15.5 |
16.2 |
機械(機具)傷害 |
3 |
3 |
11.6 |
9.7 |
觸電 |
1 |
1 |
3.8 |
3.2 |
淹溺 |
1 |
1 |
3.8 |
3.2 |
中毒 |
1 |
1 |
3.8 |
3.2 |
其他 |
1 |
1 |
3.8 |
3.2 |
2.事故企業。
企業資質等級 |
事故起數 |
死亡人數 |
占事故總起數(%) |
占死亡總人數(%) |
特級 |
3 |
4 |
11.6 |
12.9 |
一級 |
16 |
16 |
61.5 |
51.6 |
二級 |
7 |
11 |
26.9 |
35.5 |
3.事故發生地域。
事故發生地域 |
事故起數 |
死亡人數 |
占事故總起數(%) |
占死亡總人數(%) |
市區 |
10 |
10 |
38.5 |
32.3 |
縣(市) |
7 |
8 |
26.9 |
25.8 |
高新區、開發區 |
3 |
4 |
11.5 |
12.9 |
村鎮 |
6 |
9 |
23.1 |
29.0 |
4.履行基建程序情況。平潭綜合實驗區竹園安置小區一期A地塊、廈門觀海度假村、貴安新天地貴泉苑、龍巖市解放北路10KV電力電纜纜化工程、閩江世紀城(53#地塊)E區-1#、2#、7#、8#樓及地下室(一)、閩清縣城區建筑立面改造工程、福州市洋里污水處理廠廠區及廠外管網三期工程廠外管網第8標段等7個事故項目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或手續不全, 占事故總起數26.9%、死亡總人數25.8%。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對工程質量安全重視不夠,主體責任不落實。部分建設單位違反法定建設程序,未履行項目管理責任。部分施工企業對項目管控不到位,未認真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檢查走過場,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未落實整改到位;項目管理人員不到崗或到崗履職不到位,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投入不足,標準化施工水平不高,文明達標工地不多,施工安全管控仍有薄弱環節。部分監理企業未認真履行項目監理職責,現場監理人員到崗率不高,旁站監理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施工行為。
(二)部分工程項目承發包行為不規范,存在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行為,施工總承包企業以包代管,施工技術和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實到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管理層和作業層“兩層”分離。部分施工企業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的主體責任不落實,未嚴格執行三級教育培訓和施工項目安全技術交底、班前安全教育制度,作業人員特別是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及從事特種作業人員未經教育培訓上崗,安全防范意識淡薄,安全操作技能不高,存在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導致事故發生。
(三)部分地區層級指導、監督力度不夠,政策文件未能有效落地實施,監管資源合力不足,監管人員責任意識不強,監督檢查未能形成閉環管理,執法存在查處力度弱、處罰軟的問題,對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實施處罰少,沒有起到事故應有的震懾和警示作用。
三、處理決定
(一)對19起責任事故負有相關責任的福建匯福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23家施工單位、黃錦烽等19位項目經理(項目實際負責人,名單詳見附件2)予以通報批評,并作為企業不良信息列入信用綜合評價系統進行扣分;對福建宏業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等11家監理單位、鄭建賓等12位項目總監(名單詳見附件3)予以通報批評。
(二)安全事故發生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對事故調查報告的有關批復,對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并將其列為差異化檢查的重點對象。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推進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督促施工企業嚴格按照有關規范、標準、圖集要求組織施工,加大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投入,確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開展施工企業和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督促指導施工企業及其項目部做好自評自糾,并按時通過“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提交項目月自評情況表及施工企業季度檢查自評表,將項目考評結果作為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主要依據,考評情況記入安全生產信用檔案,對考評不合格的企業和工程項目及有關責任人予以處理。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促指導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企業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及省廳實施方案的部署,以危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專家論證及具體實施情況為重點開展整治,并按照省廳《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提出的外腳手架搭設、扣件式鋼管架體材質及工程應用要求、安全網使用要求及建筑起重機械使用要求,認真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繼續深化模板工程、外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等專項整治,對模板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拆除重新安裝并全程視頻錄像存檔;對主體結構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以及模板、外架、建筑起重機械等部位重大安全隱患逾期未改正或拒絕整改的,按照《關于對質量安全重大隱患予以立案查處的通知》要求予以立案查處。
(三)全面實施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和評價工作。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原則上每一項目每季度對責任主體實施動態監管記分評價一次,并在“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中留痕。有效利用動態監管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將在建項目動態違規記分排名前列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列為必查對象,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跟蹤落實整改并組織復查,做到閉環管理。嚴格實施建設工程責任主體質量安全黑名單制度,將質量安全管理失職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開曝光,并采取嚴格管控措施。深入開展建筑施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查處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施工等行為,并將行政處罰等不良信息及時納入全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進行評價。
(四)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培訓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業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年度安全培訓和繼續教育,加強對施工現場操作人員尤其是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嚴格落實三級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制度,有針對性地說明施工現場風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處置方案,做到100%培訓合格后上崗。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開展員工安全培訓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對應持證未持證或者未經培訓就上崗的,一律先離崗、培訓持證后再上崗,并依法對企業實施行政處罰。
(五)加大事故查處督辦和通報力度。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質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發事件督辦處理辦法》,對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發事件實行掛牌督辦。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省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業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處罰實施的分工方案》,對發生安全事故的項目,及時復核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并上報省廳依法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處罰,同時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對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嚴肅處理事故責任企業和責任人,切實加大對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人員資格的處罰力度,堅決把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和人員清出建筑市場。
附件:1.2014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一覽表
2.2014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名單
3.2014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監理單位、項目總監名單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