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以來,國家相關部委和省里先后頒布樓市新政,在穩定住房消費政策刺激下,房地產市場成交量有所回升,但非住宅尤其是商業營業用房的去庫存壓力仍比較大。1-4月,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積1540.83萬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長45.2%,增幅同比提高30.8個百分點;其中商業營業用房待售面積354.29萬平方米,增長41.9%,增幅同比提高29.3個百分點,占全部待售面積的23.0%。尤其是規劃為SOHO的中小型居家辦公(亦稱商住房)為前幾年限購政策造成的特定產物。在取消限購政策后,這類房屋存在諸多不利因素:不能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首付要50%,利率水平通常上浮10-20%,即便可以貸款,要待項目竣工后方能放款;不能享受購房入戶政策;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入住后水電成本比住宅高50%等。加上這次新政主要針對住宅,商住房沒有享受到優惠。為此建議:
1.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加強管控。根據市場需求和商品房存量,合理安排土地供應數量和節奏,鑒于現有商業性用房銷售緩慢,對土地存量偏多的縣(市、區),要嚴格限制SOHO類辦公的土地供應,同時,完善項目跟蹤服務機制,加強土地批后監管,促進項目動工。對企業資金重組、股權轉讓等兼并需求,要建立風險防控機制,發揮房地產業主管和中介部門的溝通作用,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市場供求信息,提前謀劃應對房地產市場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
2.給予政策傾斜,降低相關稅費比率。針對商業辦公用房及SOHO類商住房,市場庫存大、去化周期長,適時出臺對購買非住宅類商品房的信貸及稅收優惠政策。特別對“SOHO”性質的中小型商業營業用房予以適當支持,如樓盤實際尚未開工的,可以根據開發企業申請,由規劃、建設部門探討更改用途的可能性及相關更改程序;已動工開發并且在銷售的,可以參照住宅,給予購房貸款優惠,如購房首付款由50%減為40%甚至到30%,購房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上浮幅度范圍內低于10%。
3.貫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通道。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和區域特點,通過政府限定價格、定向包銷等市場化手段促進貨幣化安置的推廣,按照略低于市場價格的價位,公開向開發企業收購房源,納入政府保障性住房統一平臺,或者通過政府補貼差價的方法向民眾征集產權清晰、質量較好的閑置房產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盡可能緩解一部分開發資金來源緊張以及消化部分存量房,同時促進部分擁有閑置用房群體的現金流動,激活新的一批購買力。
4.提升商業性用房的附加值。大力推廣商業性用房特別是SOHO項目的精裝修投入,促進精裝修開發與電子商務等新興產業的銜接配套,由傳統開發模式轉向綜合開發方式,通過延伸和細分房地產服務產業鏈,加快特色住宅、小型商業、群體愛好的有機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