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備案管理暫行辦法》(閩建科〔2008〕69號),經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備案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示,現將“Epes?;⒅闊o機保溫干混砂漿”等33項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備案項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在建筑工程中應優先使用,備案有效期為2年。原閩建科〔2013〕13和22號文公布的備案材料和產品,現有效期已滿,請各地及時通知備案企業重新申報。
各地要加強對備案材料和產品的管理,所有進入工程使用的材料和產品均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檢驗,不合格產品不得使用,發現有不合格材料和產品在工地使用的,經查實后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責成備案登記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附件:“Epes?;⒅闊o機保溫干混砂漿”等33項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備案項目匯總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