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建綜〔2015〕18號
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局屬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夏季火災防控工作,促進全市住建系統消防安全形勢平穩向好,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深入開展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15〕54號)精神,決定從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住建系統深入開展夏季消防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夏季消防大檢查,力爭整治一批重大火災隱患,查處一批消防違法行為,推動責任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促進從業人員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夯實本系統消防基層基礎,增強火災防控能力,確保夏季本系統不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夏季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局決定成立消防安全檢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科、房地產市場與物業監管科、勘察設計與科技科、村鎮建設科、建筑業科、法制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裝飾裝修監督站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科,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全市住建系統開展夏季消防檢查工作。
三、檢查重點
(一)建筑施工
重點檢查:1.工程建設各方主體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2.施工現場作業區、生活區及倉庫、活動板房等重點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配備和消防通道設置情況,臨時工地用房以及安全網、外腳手架、腳手板的防火性能,施工現場用電管理,電焊等明火作業防火措施落實情況。3.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4.既有建筑外墻改造工程使用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5.組織開展施工作業人員消防教育培訓情況;施工現場防火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組織開展消防應急疏散演練情況。
(二)物業服務企業
重點檢查:1.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管理,宣傳引導業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勸阻、制止業主或者使用人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2.落實省廳《關于緊急情況下使用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若干意見(試行)》,完善維修資金管理使用制度,對于物業服務區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啟用維修資金,用于維修、更新、改造物業共用消防設施設備的情況。
(三)村鎮消防安全
配合屬地政府重點檢查:1.省級村鎮住宅試點小區消防設施建設落實情況及對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情況。2.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及對存在問題進行通報,并責令整改落實到位。
四、實施步驟
堅持屬地為主與層級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6月下旬)。各地、各單位結合本地區、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檢查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企業自查自糾、主管部門檢查的重點內容及相關要求,迅速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將夏季消防檢查要求傳達到行業所有企事業單位。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下旬至9月10日)。各地住建部門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督促本轄區所屬企事業單位按照夏季消防檢查工作相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落實整改,消除火災隱患。
(三)檢查督導階段(6月下旬至9月10日)。各地住建部門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轄區內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列出清單,落實整改責任、整改計劃和整改任務,跟蹤落實整改到位,形成檢查反饋閉環制度。
(四)總結鞏固階段(2015年9月20日前)。各地住建部門和市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認真分析總結本地區、本單位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開展情況,總結經驗做法,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地住建部門和市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消防安全“一崗雙責”規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督促本系統、本行業深入開展夏季消防檢查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檢查主體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提升消防工作整體水平。
(二)強化宣傳培訓。各地、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對行業消防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廣泛的宣傳報道,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發動廣大企業職工參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加強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積極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常識學習、滅火疏散逃生演練,提高消防安全意識以及及時報警、撲滅初起火災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強化檢查執法。各地住建部門和市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同時,加強督促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要督促企業立即整改。對發現的重大隱患,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并報請當地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消除。對不執行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不認真進行隱患整改以及隱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四)強化溝通協作。各地住建部門和市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加強與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密切配合,建立協作機制,強化培訓指導和技術支持,開展聯合執法和應急演練,切實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安全。
各地住建部門和市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請于2015年6月25日前將本地區、本單位開展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方案報送市住建局質安科,9月8日前報送總體工作總結(傳真:0595-22178950,郵箱:qzjszak@163.com)。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