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建質安監總[2015] 70號
各設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根據省廳《關于開展工程質量和隊伍素質“雙提升”行動的通知》(閩建綜[2014]2號文)文件要求,在創建福建省“閩江杯”優質工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優良項目和特、一級施工總承包企業承建的施工合同價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項目上必須推行標準化樣板展示。為使實體樣板展示切實起到樣板引路、提升質量安全水平的作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實體樣板展示的分部分項工程
模板、外腳手架、鋼筋安裝、砌體以及屋面、外墻、室內裝飾裝修和道路瀝青路面七個分部分項工程的各道工藝做法必須進行施工現場實體樣板展示(試驗段),經建設各方責任主體驗收后作為這些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過程控制及驗收的依據。橋梁工程暫不做樣板展示。
二、實體樣板展示區設置位置
施工現場原則上應單獨設立實體樣板展示區,展示區應設置在工人上下班途徑旁,便于相關人員學習和管理人員對班組、工人進行交底。當施工現場條件受限時,砌體工程、玻璃幕墻(外墻)、室內裝飾裝修和道路瀝青路面可以結合工程實體進行樣板展示,但必須保留到該分部分項工程實體所有施工內容完成后方可隱蔽或拆除。腳手架、模板、鋼筋安裝、屋面、外墻(除玻璃幕墻外)必須單獨設置樣板展示區。
三、實體樣板展示的時間節點
(一)單獨設立實體樣板展示區
原則上應在各分部分項工程開始前要做好實體樣板展示,其中模板、鋼筋安裝的實體樣板展示應在地下室模板支撐體系施工前完成,城市主干道、快速路在瀝青路面施工前應鋪筑道路試驗段。
(二)結合工程實體樣板展示
在各分部分項工程開始施工前進行實體樣板展示。
實體樣板展示確實無法按以上時間節點進行的,施工企業應向當地監督機構書面備案,就本項目無法按時間節點進行實體樣板展示的原因進行情況說明。
四、實體樣板尺寸、規格及構造要求
(一)模板工程
尺寸要求:必須含有柱(墻)模板、樓梯斜板及休息平臺、相鄰一塊樓層梁板的支架,樓層梁板平面面積不小于3m×3m,層高不小于2.8m,樓梯斜板寬度不小于1.1m。
構造要求應具有:
1.板:膠合板、板次楞木、板主楞木;
2.梁:膠合板、頂部封口托木、木檔、通長夾木、梁次龍骨、梁主龍骨、穿墻螺桿;
3.柱:膠合板、次楞木、主楞木(柱箍)、對拉螺栓、對拉螺桿、清掃口、底部壓腳板;
4.墻:膠合板、次楞木、主楞木、穿墻螺桿、頂部封口托木、底部壓腳板、清掃口。
具體詳見《房屋建筑工程常用模板及支撐安裝推薦圖集》(閩建建函[2014]137號)。
(二)鋼筋工程
尺寸要求:同模板工程的梁板面積。
構造要求:應具有板筋、梁筋、柱(墻)筋、梁柱節點鋼筋。
(三)外腳手架
規格要求:不少于三步四跨。
構造要求:應具有連墻件、剪刀撐、防護欄桿、擋腳板、阻燃密目式安全網、隔步滿鋪腳手板。
(四)砌體工程
尺寸要求:按外墻做法進行展示,墻長不小于3m、墻高不低于2.8m;
構造要求:應具有頂砌、構造柱、一榀窗。
(五)屋面工程
實體樣板展示面積不限,但必須按設計要求展示屋面所有構造層。
構造要求:應具有防水層、保溫層、保護層、出屋面管道或墻體根部防水、水落口防水構造,設計未作要求的構造層可不做樣板。
(六)外墻裝飾
實體樣板展示面積不限,但必須展示外墻所有構造層。當有多種形式外墻時,取最大面積的外墻做樣板展示。
(七)室內裝飾裝修
實體樣板展示面積不限,但必須展示室內裝飾裝修的所有構造層。
五、實體樣板展示施工依據
實體樣板展示施工的主要依據有:設計圖紙;國家和福建省相關技術標準、規范,有關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文件要求;施工方案;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房屋建筑工程常用模板及支撐安裝推薦圖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示范圖集》、《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標準化管理指南》等相關圖集。
六、出現下列幾種情況之一的視同無樣板展示
(一)樣板展示尺寸、構造要求明顯不滿足本通知要求,或違反強制性標準條款要求,或未經各方責任主體驗收的。
(二)分部分項工程現場實際做法(工藝)與實體樣板展示有明顯出入的,如主要材料、受力體系、受力節點、構造、主要工序等與樣板展示明顯不符。
(三)模板工程樣板展示和實際做法除遇本款(一)、(二)情況視同無展示之外,遇下列情況之一的,也應定為視同無樣板展示:
1.梁、板支撐體系搭設不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常用模板及支撐安裝推薦圖集》第16頁模板安裝斷面構造示意圖要求的;
2.支架立柱頂部未設置可調支托而直接通過橫桿和扣件受力的;
3.承插型盤扣式、碗扣式鋼管支架的立柱未設置縱、橫向掃地桿或水平拉桿而無法形成整體支撐體系的;
4.主梁模板未按《房屋建筑工程常用模板及支撐安裝推薦圖集》第13頁梁模板斷面構造示意圖設置主、次龍骨或通長夾木的。
七、工作要求
(一)各設區市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接到本通知后應及時將本通知印發至轄區內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并要求將本通知貫徹落實到具體工程項目。
(二)各級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督促相應工程項目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實體樣板展示,并督促其實際施工要與實體樣板展示相一致。
(三)實體樣板展示落實情況是省廳對相關責任主體通報批評的依據,涉及有關企業的利益,各級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務必要在開展季度監管記分時,按附表1核實工程項目實體樣板展示及實際施工落實情況,并鎖定相關事實。質量和安全監督機構分開設置的,模板工程和外腳手架由安全監督機構核實報送,其余的由質量監督機構核實報送。
(四)各設區市質量、安全監督站應于下一季度首月20日前,按各自職責將前一季度有關工程項目未按本通知要求進行實體樣板展示或拒不改正的情況按附表2要求填報蓋章后報送省質安總站,未按時填報或填報錯誤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附表:1、工程項目標準化樣板展示及實體落實樣板展示情況表
2、未按要求落實標準化樣板展示工程項目情況匯總表
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