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建辦建[2015]5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
根據《關于開展2015年上半年全省工程質量兩年治理和三年“雙提升”行動大檢查的通知》(閩建辦建函〔2015〕6號)要求,省廳于6月15日~25日對全省(除福州、廈門、龍巖3市)進行了工程質量兩年治理和三年“雙提升”行動大檢查。現將有關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總體情況
此次檢查對象為每個設區市抽查3個在建項目(平潭綜合實驗區檢查2個項目),分別為:2015年第一季度質量安全動態監管平均記分排名前(質量安全管理較差)30名的企業所承建的1個項目、第一季度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1個項目、2015年截至5月31日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記分為零的1個項目,形象進度必須±0.00三層以上主體結構階段。具體抽查項目結合受檢企業所有承建項目的地區分布、形象進度隨機抽取確定。不存在上述情況的,由檢查組在第一季度質量安全動態監管平均記分排名靠前的企業中隨機抽查。此次共檢查工程項目20個,發出督促全面停工改正通知書5份,督促局部停工改正通知書7份,督促改正通知書8份。責令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給予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記分36家,共記1139.73分,項目經理和總監動態記分40人次,共記1599.51分。現場抽取鋼筋原材15組,鋼筋接頭2組,所檢樣品全部合格。對符合條件的20個項目共103個構件(其中節點44個)進行現場砼強度回彈抽測,并對現齡期砼回彈強度推定值低于設計強度5MPa以上的構件(節點)進行現場取芯驗證,驗證后仍有5個項目的11個構件(其中節點8個)砼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
受檢項目中,大部分工程五方主體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簽定完整,個別項目簽定不完整,有的尚未簽定,有的只簽定授權書或終身責任承諾書。
二、各地貫徹情況
根據檢查的情況來看,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基本上能按照住建部兩年治理及省廳三年“雙提升”行動的要求,落實建設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打擊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強化質量安全監督,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持續開展模板、腳手架、住宅質量常見問題等專項治理,推動中心城區施工揚塵整治。
泉州市今年以來,已簽署授權書、承諾書工程項目136個,設立永久性標牌項目109個,建立質量信用檔案項目109個,53個工程項目設立施工樣板展示區,動態考評工程項目56個,以市政府名義召開揚塵治理為重點內容的文明施工推進會。
漳州市開展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查實藍田、金峰兩個工業園區23個項目存在未經許可擅自施工或未經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等問題,已要求屬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核實處理。
莆田市住建局第一季度對存在工程質量問題的2個項目的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立案查處,處罰金額約600萬元,其中對1家監理企業清出莆田市場;為推動施工現場揚塵整治工作,聯合城市管理執法局進行每月城市綜合管理考評,每次每個縣區隨機抽取3家企業進行綜合考評,并采取全市排名和獎懲機制,第一名獎勵80萬元,最后一名罰款30萬元,并在媒體公示。
寧德市結合每季度召開的全市建筑業經濟和質量安全形勢分析會,組織召開了四場質量治理和安全施工標準化示范現場觀摩會;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實行承諾制、授權制、信息備案等制度,在項目辦理質量安全監督前,必須簽訂項目負責人書面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對已經在建的項目要求補簽承諾書,目前已全部補簽到位;截止5月底,已完成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行為評價2次,評價項目176個,二季度評價前對在建項目形象進度進行全面梳理,切實提高評價率,督促立案查處項目9個,責令17個項目模板拆除重搭。
但也存在監管機構對項目動態考核和行為評價內容不全面、落實五方責任主體質量終身責任開展情況不平衡;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仍需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揚塵整治成效不明顯,施工許可網上辦理推進慢等問題。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質量安全行為方面
1、管理人員未到崗履職及日常管理檢查不到位現象較為普遍。個別項目經理長期未參加監理例會,多個項目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未向現場作業人員進行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
2、部分項目施工企業未按企業管理制度或主管部門要求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質量安全檢查并做好可追溯記錄。
(二)工程質量方面
1.部分項目砼結構構件(節點)回彈強度推定值、取芯驗證值達不到設計要求(詳附件1)。
2.部分項目現澆結構砼存在外觀質量缺陷、構件尺寸偏差超過規范要求和構件偏位等問題。如屋面網架支座偏位達200mm左右,且支座與砼結構連接方式不符合設計要求;剪力墻軸線偏位超出規范允許范圍2倍;其余部分項目也存在局部蜂窩、麻面、孔洞現象等。
3.個別項目鋼筋安裝不符合設計要求。如節點加密區箍筋設置不足、填充墻后置拉結筋錨固不牢固等。
4.個別項目樁基子分部工程驗收未組織驗收即進行主體工程施工。
5.大部分項目存在混凝土缺陷修補無記錄,修補隨意。
(三)施工安全方面
1.外腳手架存在安全隱患。如基礎無平整夯實硬化處理、排水不通暢,作業層腳手板未滿鋪,連墻件未按要求或施工方案設置;檐口高度超過24米或層高超過6層的建筑物大部分未能做到從第二層就開始使用懸挑腳手架,部分項目型鋼懸挑梁與建筑結構未采用螺栓鋼壓板或角鋼壓板連接固定;懸挑鋼梁固定段長度小于懸挑段長度1.25倍現象在轉角處出現較多;個別項目外腳手架外立桿剪刀撐漏設,個別立桿直接設在懸挑板上,未對懸挑板承載力進行驗算;普遍存在扣件無生產許可證、質量檢測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
2.模板工程隱患較多,責令8個項目的模板工程立即拆除重新搭設(詳附件2)。部分項目模板搭設專項方案與施工現場嚴重不符,如專項方案中為扣件式鋼管支撐架而現場實際使用承插盤扣式支撐架、專項方案為碗扣支撐架而現場實際使用承插盤扣式支撐架;大部分項目可調托撐質量不符合要求,螺桿外徑普遍達不到36mm的要求,外徑基本上均在30mm以下,支托板壁厚大部分也達不到5mm的要求,無質量檢測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部分項目模板搭設不規范,立柱自由端高度大于規范要求;個別項目未設置可調支托而直接通過橫桿和扣件受力。
3.建筑起重機械存在安全隱患。檢查塔吊18臺,有2臺被停用(詳附件3),占11.1%;檢查施工升降機10臺。如塔吊高度限位器失效,標準節與加強節混裝,未定期檢測,頂升橫梁未設置防脫槽裝置,自由端高度高于使用說明書要求,個別地區項目普遍存在未按使用說明書安裝內撐桿,個別項目存在未經“四方”驗收合格就投入使用,附著撐桿定位于樓板上,與預埋件采用焊接,附墻裝置采用非原廠配件,且無附墻桿計算書、設計圖及制造材料經廠家確認或經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專家認證的證明材料,塔機高度限位裝置失效,塔機之間安全距離不足等現象;施工升降機梯籠防墜安全器超限使用,基礎周邊無排水措施,有明顯積水等。
5.臨邊防護不到位,文明施工狀況較差。受檢項目均不同程度存在臨邊、洞口防護不到位;部分項目人員進出通道未搭設安全防護棚;個別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臺、未配置洗車設備,材料堆放不規范,垃圾未及時清運等。
6.消防意識淡薄,消防設施不到位。部分項目施工現場未設置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或只配消火栓,未見消防水槍、水帶等臨時消防設施,樓層未設置滅火器;項目部臨時用房夾芯彩鋼板普遍未能提供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等。
(四)施工現場揚塵整治方面
施工現場揚塵整治措施有待強化。如施工現場圍墻搭設不到位,樓層建筑材料、垃圾未及時清理,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未做硬化處理,未設置洗車臺或形同虛設,未設置排水系統或排水不通暢;裸露的場地未采取覆蓋、固化、灑水或綠化等措施;部分項目主體結構已施工至十層以上未按要求安裝施工升降機并投入使用等。
四、處理意見
(一)通報批評
1.對受檢項目被責令全面停工的施工單位中太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趙杰、中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王繼紅、龍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周洪仁、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林向武、福建東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周敏;監理單位廈門象嶼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及總監梁江游、廈門勤奮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及總監尤濱、福建宏業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及總監陳書斌、福建省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總監鄢志斌、三明市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及總監付俊新予以全省通報批評。
2.對項目責任人長期不在崗履職或驗收記錄等材料由他人代簽的施工單位中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王繼紅、福建立盛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陳友福、福建環宇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鐘伏增、福建東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周敏、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曹振田、名筑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黃仲平予以全省通報批評。
(二)項目改正措施
1.對被責令全面停工的泉州市CBD尚都一期工程1-3#、8#部分及地下室工程(1#樓)、晉江龍湖池店南項目二期(A1-A9#,B1-B16及其地下室,1#,2#,3#樓及其地下室)(2#樓)、泉州星光耀廣場一期工程(1~5#樓、14#樓地基基礎工程)(3#樓)、南平延湖灣一期(1~8#樓)(7#樓)、仙游縣鯉北塔埔山安置房1#~5#樓、地下室工程(2#樓)等5個工程,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責任主體按照全面停工改正通知書要求舉一反三,全面檢查,限期逐項量化整改。整改完成后由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現場核查,并將逐項量化核查情況反饋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省廳委托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進行復查,未經復查或復查不合格不得擅自復工。
2.對被責令局部停工的恒誠•御琚A5、A9~A16、B1、B9~B16#樓及地下室(A5#樓)、圓山新城白云區棚戶區(危舊房)改造項目2#地塊商業-a、b、c、d段、4#地塊12#-17#、25#樓及地下室工程(16#樓)、將樂縣上河洲國際廣場A.C地塊建設工程項目(6#樓)、天瀾城(涵江興涵水都二期A2塊一標段)1#~8#樓、14#、17#樓工程(6#樓)、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山樂嶼新城片區北一區C1~C4幢樓工程(C3-3#樓)、寧德陽光城新界(1#樓)、福安經濟開發區外巷安置房等7個工程,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責任主體按照局部停工改正通知書要求,舉一反三,全面檢查,限期逐項量化整改。整改完成后由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現場逐項量化核查并根據核查情況及時處理,有關情況及時反饋省廳工程處。
3.對被責令改正的偉士(漳州)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辦公樓、廠房A(廠房A)、福建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光澤直屬庫拆舊建新項目、邵武市新建衛生監督所與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項目、海翼.左岸名都二期主體工程(7#樓)、三明市三真酒店、平潭龍居.財富天下一期(1#、2#、3#樓及其地下室)(2#樓)、平潭融信大衛城A區第一標段(A9#樓)、福安市大劇院、婦兒及青少年活動中心(大劇院)等8個工程,屬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責任主體按照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舉一反三,全面檢查,限期逐項量化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屬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現場逐項量化核查并根據核查情況處理,有關情況及時反饋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匯總后上報省廳工程處。
4.對砼構件現齡期回彈強度推定值及取芯驗證值達不到設計要求的5個工程,要求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督促建設單位牽頭,由責任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綜合類檢測機構對本單位工程已成型的結構受力構件的混凝土強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進行鑒定,并根據鑒定結果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抽查抽測規定(試行)》要求進行處理。
受檢項目其他單位工程,建設單位要牽頭組織施工、監理單位針對被抽查單位工程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全面檢查,限期逐項量化整改。整改情況應及時報送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根據檢查及整改情況,按有關規定處理,并將整改及處理情況報送省廳工程處。
5.對模板工程被責令拆除重搭的8個工程,有關責任主體在申請項目屬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機構核查時,應提供拆除與重搭的全過程視頻和重新搭設模板施工方案,屬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模板重新搭設核查通過后將相關視頻、方案資料報送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匯總,由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上報省廳工程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繼續深化工程質量兩年治理和三年“雙提升”行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繼續按照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和省廳工程質量和隊伍素質“雙提升”行動的有關部署,切實提高認識,整合監管資源,形成監管合力,督促企業落實行動措施,實現“兩場”聯動。
自2015年8月起,除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報送兩項行動總結外,各地應對照兩項行動有關文件,逐條量化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并填報附件5,于每個月5日前上報省廳,省廳將就各地推進情況每月進行全省通報。
(二)落實五方主體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繼續督促項目參建五方責任主體按照閩建建〔2014〕41號文件的有關要求,落實法人授權和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度,督促建設單位執行永久性標牌制度,建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企業要加強對在建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的檢查,落實企業負責人季度帶隊檢查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整改到位,做到閉合管理。現場項目部及管理人員要切實履職到位,加強施工現場管控,杜絕“兩張皮”現象。
(三)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省工程質量兩年行動實施方案的計劃安排,重點對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要將轄區內違規記分較高和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列為必查對象,強化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監管,確保主體結構質量安全,要按照《關于對質量安全重大隱患予以立案查處的通知》、《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對符合立案查處條件的項目要堅決立案查處,對符合拆除條件的模板工程要堅決拆除;嚴格執行《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行為評價標準(2014年修訂版)》對轄區內在建項目按照規定開展動態監管和行為評價工作;繼續落實《關于建立建設工程責任主體質量安全黑名單制度的通知》要求,對符合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及個人應及時上報省廳。
(四)推進中心城區施工揚塵集中整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關于加強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的意見》、《關于在全省中心城區開展施工揚塵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有關規范標準,對中心城區采取網格化方式監管,切實落實施工揚塵防治主體責任,筑牢揚塵防治責任網,改善施工工地揚塵狀況,確保施工揚塵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五)全面實施施工許可網上辦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關于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網上辦理的通知》要求,統一思想,摒棄畏難情緒,盡快落實電子印章、管理賬號等基礎性工作,扎實推進施工許可網上辦理工作。
附件:1.混凝土強度回彈抽測及取芯驗證問題一覽表
2.被責令拆除重新搭設的模板工程一覽表
3.被停用建筑起重機械一覽表
4.2015年上半年全省工程質量兩年治理和三年“雙提升”行動大檢查項目情況一覽表
5.工程質量兩年治理和三年“雙提升”行動落實情況匯總表(工程質量安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5年7月17日
附件:http://www.fjjs.gov.cn/xxgk/zxwj/zxwj/201507/t20150728_1017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