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
現將2015年1~6月份全省各地住建部門上報查處的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違法行為查處情況。根據各地上報數據,1~6月份全省共依法查處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24起,涉及20個房建和市政工程項目,約占全省在監工程總項目數0.25%。相關住建部門對23家企業和5名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共計罰款226.78萬元并沒收非法所得0.44萬元。其中,6月份新增5起,涉及5個工程項目,共對7家企業罰款33.77萬元。
(二)違法行為類別情況。已查處的24起案件中存在各類市場違法行為。其中,存在違法發包行為5起,占20%;存在工程轉包行為3起,占13%;存在違法分包行為9起,占38%;存在出借資質行為3起,占13%;存在掛靠行為2起,占8%,存在超越資質范圍或無資質承接業務行為2起,占8%。6月份新增5起案件中,3起涉及違法發包、2起涉及違法分包。
(三)各地查處情況。20個立案查處的工程項目中,除9個項目為福州、泉州、龍巖等三個設區市通過排查主動查處外,其他11個項目均由省廳要求立案查處或轉辦。其中,龍巖市查處5個項目,泉州、莆田兩個設區市各查處3個項目,寧德、福州、廈門等三個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各查處2個項目,漳州查處1個項目。6月份查處項目中,龍巖、廈門市各新增2個,莆田市新增1個。而三明、南平等三個設區市今年以來查處項目數均為零,其中三明市自去年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以來未查處一起建筑市場違法行為。
二、省廳開展督查情況
省廳于6月中旬開展2015年上半年全省工程質量兩年治理和三年“雙提升”行動大檢查,共檢查6個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的20個工程項目。其中,已要求當地住建部門對9個項目存在市場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對5個項目,要求總包單位向當地住建部門進一步合理解釋并提供證據材料,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予以立案查處(詳見附件)。對于其他市場不規范行為,要求建設單位牽頭對存在進行整改。
附表:1.2015年1-6月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2.2015年上半年全省工程質量兩年治理和三年“雙提升”行動大檢查建筑市場檢查情況匯總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