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核機構、地市行政服務中心:
根據省廳《關于下放建設類從業人員崗位考核發證工作的通知》)(閩建人〔2015〕19號)文件精神,以及住建部有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啟用新版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崗位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自2015年8月24日起,全省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崗位考核合格、變更、延期、換證等均使用新版各類崗位證書,舊版證書一律停止使用。各培訓考核機構、地市行政服務中心將持有剩余的舊版空白證書報省培訓中心核銷。新版各類崗位空白證書統一由省培訓中心印制、編碼,各地不得自行印制。
2、各地市行政服務中心使用的各類崗位空白證書,均由當地考核機構統一領取,由各考核機構填寫《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崗位空白證書領用表》(附件1),經加蓋考核機構公章后,報省培訓中心綜合科統一領取。各考核機構領用各類崗位空白證書,需寫明領用的證書類型(安管人員空白證書須注明類別)、數量及上批領用的證書使用、核銷情況。證書印制費用由各考核機構統一結算。
3、省培訓中心綜合科負責全省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崗位證書的印制管理和發放服務工作。各考核機構、地市行政服務中心應加強證書管理,明確管理職責,指定專人負責,加強證書領用、核銷工作,確保證書安全。省培訓中心將不定期開展證書管理巡查工作。
附件: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崗位空白證書領用表
福建省建設干部培訓中心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