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局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市委鄭新聰書記、市政府康濤市長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系列重要批示講話精神,現就加強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底線意識紅線思維
近期,我國相繼發生幾起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各地、各單位要時刻保持警醒、緊繃安全生產這根弦,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底線意識和紅線思維,切實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三個必須”和相關文件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從體制、機制、投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堵塞監管漏洞,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二、扎實開展在建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工程參建各方,特別是建設、監理、施工等單位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梳理、排查和整治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一)嚴把鋼管、扣件等產品質量關。鋼管、扣件、可調托撐、密目式安全網等產品進入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時,監理單位應組織各方責任主體對其質量進行驗收、抽檢,并留存各方責任主體簽字確認的記錄、資料。對于不合格的產品,監理單位應責令退場,并做好退場記錄。9月1日起,新開工項目的扣件式鋼管外腳手架和模板支撐的材質,應符合省住建廳《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建〔2015〕23號)要求,否則,一律責令拆除并重新搭設。
(二)深化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整治。對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模板支撐、腳手架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重點整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監理單位應當對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現場監理;對不按規定開展整治的,應當責令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建設單位接到監理單位報告后,應當立即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施工單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項目屬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三)加強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工作。爆破作業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公安部門規定編制爆破施工方案,并將方案報公安部門審批后嚴格執行。爆破作業施工單位要認真按照《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屬地公安部門要求,加強火工材料的領取、運輸、使用、保管和存儲等環節的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爆破監理單位要嚴格履職,加強方案審批、工地檢查,對發現爆破施工單位存在非法生產和違規違章作業的,要立即制止并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四)抓好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要持續排查整治施工現場火災隱患,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重點檢查施工和生活用電是否規范,消防設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消防通道是否暢通,員工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設施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彩鋼板芯材等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電、氣焊作業審批手續是否齊全等。針對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采取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做好檢查與整改記錄。
(五)做好高溫、臺風和汛期應急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應急預案,提前做好防暑降溫和防汛抗臺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各類臨時設施、圍墻、機械設備等的檢查加固,對正處基坑施工階段的施工現場,要確保基坑圍護質量,嚴防坍塌事故和因暴雨、大風等引發的地質災害,必要時要遷移臨時設施、撤離現場人員。要合理安排工人的作業時間,采取“做兩頭、歇中間”的方法,避開高溫時間作業。
(六)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利用創建“農民工業余學校”、出黑板報等形式,深入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嚴格執行人員持證上崗制度。要加強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尤其是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普及安全生產常識,增強安全生產意識,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和防護救護知識。
三、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標準化水平
要以開展施工揚塵治理為突破口,全面提升全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標準化水平。9月1日前,中心市區各在建工程必須在外腳手架每隔6步且沿架體四周設置一道除塵噴淋系統,并配備噴霧式除塵水炮;施工現場應當專門設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的場地,并采取圍擋、遮蓋或設置噴淋系統等防塵措施;有條件砼硬化的場地須進行砼硬化,沒條件砼硬化的場地及渣土裸露、材料堆放須采取覆蓋、綠化等防塵措施。不符合《關于加強建筑工地圍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的施工現場圍擋,要一律責令拆除重建。
四、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
各級監管部門在檢查、督(巡)查中要加強監管,督促并指導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認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嚴肅打擊并查處違法非法施工行為。對于工作不認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細致、整改不徹底的,要堅決實施動態監管記分、責令停工整改、責令拆除重新搭設、通報批評、不良行為記錄等措施。對存在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則要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將其列入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同時,要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完善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和發動群眾投訴舉報、曝光違章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