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推進模板腳手架一體化企業試點工作的通知
閩建筑[2015]27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
2013年以來,全省建筑模板、腳手架一體化試點工作有序開展,按照《關于先行先試推進建筑模板、腳手架一體化工作的通知》(閩建筑〔2013〕19號)要求,各地考核確定并報省廳先后公布了4批41家建筑勞務分包一體化企業。為不斷探索建筑模板、腳手架一體化工作經驗,確保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合同造價達5000萬元以上的房建市政工程全面推行模架一體化服務,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和新的資質標準規定,結合我省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已不再設置模板作業、腳手架作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轉為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為此,將模板腳手架一體化企業條件調整如下:
(一)具有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
(二)具備30000平方米以上模板的機具設備;
(三)具備3000噸以上鋼管架;
(四)擁有3000平方米以上維修保養基地。
二、已列入建筑模板腳手架一體化名錄的企業,2016年12月31日前,企業凈資產、主要人員達到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標準要求,即可向資質審批部門申請換發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證書,并由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請省廳統一公布一體化企業名錄。2016年12月31日前未換證的,之前所公布的勞務一體化名錄失效。
三、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閩建筑〔2013〕19號和本通知要求,加強領導,加快推進本地區建筑模架一體化工作;要加強對一體化企業的監管,督促企業依法經營,嚴厲打擊轉包掛靠等違法行為。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