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城鄉建設交通委、北京市規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總后營房部工程局,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建設工程類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經審核,現批準北京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4家單位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延續, 青島信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單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延續,江蘇省國際招標公司1家單位招標代理機構資質延續,浙江開達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單位工程設計與施工企業資質延續。未予批準的,我司將通過有關初審部門告知申請人。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延續名單(34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