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工程質協,省級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閩江杯〉優質工程獎評審辦法》(閩建質協[2009]059號,以下簡稱評審辦法),經省住建廳同意,決定開展2012年度“閩江杯”優質工程獎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申報開始時間:2013年3月1日,截止時間:2013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工程現場核驗時間擬定2013年4月~5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工程申報
凡符合評審辦法規定的工程均可申報。工程申報由申報單位負責,主要參建單位由申報單位確定并在申報時一同申報,逾期不補。
三、申報資料
申報資料應符合評審辦法規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資料內容應真實、準確、完整,相關證明資料復印件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二)資料統一采用A4紙打印或復印,字跡、印章應清晰。
(三)福建省“閩江杯”優質工程獎申報表一式3份,單獨裝訂成冊;申報表內容應填寫完整,有關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并與印章相一致,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等信息應與工程實際相一致,監理單位、設區市工程質協或省級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評價得分值應注明特色工程加分值。
(四)反映工程施工質量的影像光盤一式2份,其中1份與申報資料一起提供,1份由申報單位留作現場核驗時提供核驗組使用。
(五)其他申報資料一式1份,按申報資料目錄順序裝訂成冊。
申報單位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發現申報資料弄虛作假的,將取消申報單位的本年度申報資格。
四、核查推薦
各設區市工程質協、省級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應對申報工程的申報條件是否符合、申報資料是否齊全進行核查,并按評審辦法的規定把好申報工程推薦關。同時應將設區市優質工程公布文件和本地區、本行業推薦的申報工程匯總名單于2013年3月15日前報送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協會秘書處。
五、資料初審
申報資料由申報單位負責在申報截止之日前報送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協會秘書處,并辦理申報資料收訖手續。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協會秘書處將在4月初集中時間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對申報工程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將書面函告申報單位、設區市工程質協或省級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并將申報資料退回;對申報資料不齊全的,將通知申報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補充完善,逾期按不符合申報條件處理。
六、其他事項
(一)《福建省〈閩江杯〉優質工程獎評審辦法》(閩建質協[2009]059號)以及申報表、申報資料目錄表可登入福建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網 (網址:www.fjgczl.com) “質量安全協會辦事指南”欄目下載。
(二)聯系人:宋丹、侯旭輝;聯系電話:0591-87819195、87819196(兼傳真);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89號凱捷大廈三樓;郵政編碼:350003。
福建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協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