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準備
(1) 木結構制作、裝配完畢后,應根據設計要求進行檢查、記錄材料質量、結構及其構件尺寸的正確程度及構件的制作質量,驗收合格后方準吊裝。
(2) 木結構吊裝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 修整運輸過程中造成的缺陷;
2) 擰緊所有螺栓(包括圓鋼拉桿)的螺帽;
3) 根據結構的形式和跨度,合理地確定吊點,并按翻轉和提升時的受力情況進行加固。經試吊證明結構確具足夠的剛度;
4) 采取防止構件錯位和連接松動的措施;
5) 在墻、柱上測出標高,然后找平,并彈出中心線位置,安放好混凝土墊塊或涂刷防腐劑的墊木,安裝好固定螺栓;
6) 對跨度大于15m采用圓鋼下弦的鋼木屋架,應采取措施防止就位后對墻、柱產生的推力;
7) 吊裝用的一切機具、繩、鉤必須事先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操作工藝
(1) 試吊:吊裝時應由有經驗的起重工指揮,當屋架起吊離開地面30cm后,應停車進行結構、吊裝機具、纜風繩、地錨坑等的檢查,沒有問題才可繼續施工。
(2) 第一榀屋架吊上后,立即找中、找直、找平,并用臨時拉桿(或支撐)將其固定,待第二榀屋架吊上后,立即裝釘上脊檁,作為聯系構件,并裝上剪刀撐。支撐與屋架應用螺栓連接,不得采用釘連接或抵承連接。
(3) 所有屋架鐵件、墊木以及屋架和墻接觸處,均需在吊裝前涂刷防腐劑;有蟲害(指白蟻、長蠹蟲、粉蠹蟲及家天牛等)地區應作防蟲處理。
(4) 屋架的支座節點、下弦及梁的端部不應封閉在墻、保溫層或其他通風不良處,構件的周邊(除支承面外)及端部均應留出不小于5cm的空隙。構件與煙囪、壁爐的防火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支承在火墻上時,不應穿過防火墻,并將端面隔斷。
(5) 在一般情況下,屋架端頭應加錨固螺栓,以加強屋蓋與墻身的聯系,屋架吊裝校正完畢后,應將錨固螺栓上的螺母擰緊。
預控措施
(1) 墻砌平口后,應在墻上彈出屋架安裝的縱橫中心線,縱橫中心線的交點即為錨固螺栓的埋設位置和支座面的中心。各中心線間的距離,必須在鋼尺上連續分準,不應倒短尺和懸空拉尺,以防產生丈量誤差。
(2) 錨固螺栓的埋設,宜先留螺栓孔,彈線后,再按線準確地埋設螺栓;如在混凝土圈梁(柱)內埋設錨固螺栓時,應拉線找直、吊正,埋設準確。屋架吊裝前,還應彈線復核螺栓位置,不符合處應采取措施處理,以消除誤差。
(3) 為防止屋架上的錨固螺栓孔偏移錯位,在下弦上鉆孔時,宜從下往上鉆或上下兩面對鉆,孔徑應比螺栓徑大3mm。
(4) 如墻厚≥370mm,可沿墻寬方向留長眼,待屋架吊裝完并抄平、找正、吊直無誤后,再澆筑細石混凝土并搗固密實,把螺栓錨固在墻內,混凝土澆筑高度要高于臥木下皮,以防混凝土與臥木接觸不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