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下午,市質監站牽頭組織召開《規定》宣貫會。全椒、來安縣質監站和滁州市及全椒、來安的20多家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參加了此次會議。會議對《規定》出臺的背景、法律依據、制定過程及重點條款等進行了詳盡的解讀。會議要求,各預拌混凝土企業必須加強管理并按《規定》開展自檢工作。《規定》還將轉發給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施工、監理單位,并要求其按文件精神各負其責,認真貫徹落實。
近年來,該市預拌混凝土新增企業較多,行業發展較快,目前預拌混凝土產能過剩,行業內存在低價競爭現象,進而影響產品質量。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好壞,事關工程百年大計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需要制度來規范。因此,本《規定》出臺極為重要與及時。
本《規定》自2013年元月1日起執行。
摘自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