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設區市、縣(市、區)水利局:
為提高水利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健全和完善管理體系,經研究,決定對2014年度的部分省級水利專項資金進行審計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計調查的范圍和對象
調查范圍:2014年度省財政廳、省水利廳聯合下達的山地水利、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水土保持、水電增效擴容四個專項(詳見附表1)。
調查對象:管理和使用資金的單位。
二、審計調查的內容
1、項目申報情況。有無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現象。
2、項目管理情況。是否按規定的時間啟動項目并按期完成建設任務;有無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3、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是否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專款專用,資金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違反政府采購及招投標規定,有無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是否按規定籌集、使用專項資金;是否存在資金撥付不及時、不足額、滯留、延壓的現象。
4、根據調查發現的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提出健全專項資金管理、保證資金安全的建議意見。
三、時間安排
請各資金使用單位于11月30前,填寫完成附表2《審計調查情況表》,并按照審計內各要求撰寫書面材料,由設區市負責審核轄區內各縣的材料,收齊形成設區市匯總材料后上報水利廳財審處。12月中上旬,財審處將組織重點抽查,重點抽查的對象及方案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請各級水利局要充分認識此項審計調查的重要性,指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督促資金使用單位加強基礎資料的收集、審核、整理,按審計調查的要求如實填列有關信息,用事實和數據反映問題,指導其對此項工作進行認真的總結,按期完成工作報告,達到調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