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規劃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規劃局: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提升規劃編制質量和水平,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實施情況和成果質量專項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實施情況
1.近年來在推動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實施和提升編制質量上所采取的措施和已取得的成效(如制度建設、成果質量的規范管理、動態維護等);
2.單元控規和地塊控規編制、審批和備案情況;
3.控規覆蓋率(單元控規)、批準率情況;
4.控制性詳細規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開發區(城市新區)總體規劃要求,是否超出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
5.地塊土地出讓時是否嚴格根據控規提供規劃條件;
6.控規修改情況及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修改。
(二)控規成果質量情況
2014—2015年期間編制完成的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作為本次檢查的重點內容。
1.規劃成果內容和深度是否達到《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導則(試行)》要求;
2.是否存在違反城市總體規劃或開發區(城市新區)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情況;
3.是否存在違反國家、省有關規范標準情況;
4.規劃成果表達是否規范。
二、檢查方式與時間安排
專項檢查采取市、縣自查,設區市組織復查和省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檢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 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10日,各市、縣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開展自查工作,并于2016年1月10日前將自查情況書面報上一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設市城市應同時抄報省住建廳;
第二階段: 2016年1月10日-1月31日,各設區市規劃局組織對轄區內的各縣(市)自查結果進行復查,并于1月31日前將自查和復查情況上報省住建廳;
第三階段:2016年3月,省住建廳根據各地上報的檢查結果,視情對部分市、縣進行抽查,并在全省范圍內通報檢查結果。
三、有關要求
(一)各地規劃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確保按時完成檢查工作任務。請各地規劃主管部門指定一名聯系人,并將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于2015年12月20日前報送省住建廳城鄉規劃處。
(二)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要積極配合檢查,本次檢查結果將在全省范圍內通報,并進入福建省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信用評價系統。
(三)要圍繞檢查主要內容逐項對照檢查,并全面、準確、客觀地報告檢查結果,要將所有開發區、城市新區納入檢查范圍。 上報的檢查結果應當包括:對照各項檢查內容的自查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整改措施和對策建議等。各地要如實填寫附表,隨同檢查結果一并按時上報。
聯系人:
省建設廳城鄉規劃處 曾建忠
聯系電話:0591-87615030 傳真:0591-87546763
電子郵箱:zengjz@126.com
附件:控規編制總體情況一覽表(1-7)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