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規劃局(規劃委)、財政局、文化(文物)局,福州市名城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規劃局、財政金融局、社會事業局:
為了貫徹宜居環境建設行動計劃,按照省政府部署,2016年全省繼續重點扶持改善提升10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每個設區市申報1鎮2村,并按照《2016年福建省重點改善提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省級“以獎代補”資金競爭性分配方案》(詳見附件),認真做好申報材料上報等相關工作。
附件:2016年福建省重點改善提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省級“以獎代補”資金競爭性分配方案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文化廳
2015年12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