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作為統領城市發展和建設的全局性工作,基本任務是改善人居環境、增進人民福祉、建設人們賴以生存的“美麗家園”。
1978年,第三次全國城市工作會議召開,強調“認真抓好城市規劃工作”,提出“控制大城市規模,多搞小城鎮”的城市發展方針。隨后,中央下發《關于加強城市建設工作的意見》,確定中國城市發展的基本思路,中國城市規劃建設由此迎來一輪大發展。
之后,1984年,頒布實施《城市規劃條例》;1990年,頒布實施《城市規劃法》;2005年,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06~2020年)》;2008年,頒布實施《城鄉規劃法》……
37年,規劃編制法律法規和實施機制基本形成,規劃的法制地位基本確立,但具體的執行實施效果還不盡如人意。
如,部分地方城市發展的指導思想存在偏差,規劃執行缺乏連續性和剛性約束,各種“城市病”蔓延加劇……
37年,城市發展猶如一列高速行駛的列車,現在正在由速度向質量“變軌”,確立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規劃工作也必將隨之轉型創新。
城市工作千頭萬緒,規劃是基礎所在。作為負責規劃政策研究擬訂和指導實施的主要職能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積極探索,勇于實踐,在城市規劃的變革路上前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明確重點工作和相應措施,推動城市規劃水平整體提升,讓城市成為人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推動“多規合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保部,針對規劃不統一、不協調問題,選擇28個市縣,試點探索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多規合一”;
——會同國土資源部開展14個大城市的劃定開發邊界試點工作,要求各城市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城市發展階段等,合理確定城市發展建設邊界,遏制城市隨意擴大規模、盲目發展;
——會同國家人防辦在8個省(區、市)開展“地下空間規劃建設管理”試點,引導各地將地下空間作為重要空間資源,積極開發利用,推進地下、地上統籌協調,立體發展;
——將低碳生態城市作為降低能耗、提高能效、減少碳排放的重要手段,確定了28個試點示范城市,探索推動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綠色市政發展,積極促進土地混合使用、就業與居住平衡、低沖擊開發和海綿城市建設……
2015年,時隔37年后,中央重啟城市工作會議。這一年,圍繞人民群眾的關切和期待,兼顧惠及民生和城市長遠發展的需要,住房城鄉建設部直面城市發展中不斷積累、疊加的問題和矛盾,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工作,不斷提高規劃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嚴肅性,推進城市從粗放、外延式發展,向精細、內涵式發展轉變,全力以赴建設人們的“美麗家園”。
——5月,與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共同舉辦《海南省總體規劃》專家研討會,首次將一個省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空間布局,有利于統籌協調各類規劃,具有較強的創新性,是規劃領域的一次有益探索;
——6月,在成都召開座談會,研究探索建立城鄉規劃督察部省聯動機制,提出將加快建立省派規劃督察員制度,逐步擴大督察制度覆蓋范圍,盡量采用派駐方式開展工作,形成城鄉規劃督察工作合力;
——8月,與廣東省人民政府舉行部省共同推進城鄉規劃建設體制改革試點省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以問題為導向,在城鄉規劃、新型城鎮化規劃建設、綠色建設體系、住房制度、現代化建造等領域進行改革;
——9月,部稽查辦公室在沈陽市組織全國規劃督察員進行業務培訓,要求派駐各地的規劃督察員主動適應城鄉規劃督察工作新形勢,切實履行城鄉規劃督察職責,樹立城鄉規劃權威,以更嚴格的要求履行督察職責;
——10月,成立調研組赴浙江省調研,并在義烏市召開全國治理違法建設工作現場會,交流治理違法建設工作經驗;
——11月,在深圳召開的全國城市設計現場會暨全國城鄉規劃改革工作座談會指出,全面推進規劃改革的有利條件已具備,要增強規劃改革的使命感和責任感,通過改革不斷釋放規劃對生產力的促進作用……
一項項舉措擲地有聲,推動城市成為人們追求美好生活的依托。通過規劃的創新與變革,實現城市有序建設、適度開發、高效運行,打造出和諧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現代化城市,讓人們的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