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最近有企業反映,一些不法分子找到擬申請資質的企業索要錢財,自稱在我廳或部機關有熟人,可利用關系辦理資質。我廳在此嚴正申明:我廳行政審批公開透明,每個審核審批事項都有明確的標準,企業只要符合條件,一定能夠獲得批準,不符合條件或材料虛假的不可能獲得批準。企業申報信息和審批情況都在廳網站向全社會公開,其中代表工程業績公示一年,接受社會監督。弄虛作假騙取資質的,一經查實,撤銷資質,三年內不得申報資質,記入誠信檔案,向社會公開,企業將付出巨大代價。我廳絕不允許任何企業和個人利用關系或通過不正當手段違規辦理資質,也不存在通過關系才能辦理審批的現象。
為防范企業受騙上當遭受損失,損害審批機關形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安排本企業人員來我廳辦理資質申請的,應當出示企業法人委托書、辦理人員身份證件。鼓勵企業通過網絡提出申請,郵寄申請材料。申請材料經由核對原件的主管部門密封蓋章。企業委托第三方代辦資質申請業務的,應提供代辦協議,代辦協議應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辦理事項等內容,并將協議書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附在申請材料中,我廳將協議書連同企業申報信息在廳網上公開。
二、我廳將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申請資質的指導服務,除原有的電話和網絡在線咨詢外,即日起安排專人在廳行政服務中心辦事大廳現場咨詢。每周一、三、五上午,二、四下午,廳行政許可管理處領導現場值班接受咨詢,歡迎企業家和辦事人員到場咨詢。我廳機關工作人員在非工作時間、非工作場所不接受企業和個人咨詢資質審批業務。
三、我廳為企業提供指導服務,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收取任何費用。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與我廳機關工作人員有不正當來往,如發現我廳工作人員接受申報企業宴請,收受財物,歡迎向我廳舉報,我廳將堅決依法依規查處。任何企業和個人發現有不法分子兜售此類業務,請及時向我廳反映,我廳將協同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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