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住建局(建委)、發改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經發局:
2015年下半年以來,國務院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組織各地申報實施專項建設基金項目,其中城鄉建設領域主要投向棚戶區改造、城市軌道交通、地下綜合管廊、城鎮供排水、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城市停車場、新型城鎮化等7個方面。截至目前,我省累計爭取城鄉建設領域國家四批專項建設基金項目共199個、資金65.47億元,取得積極成效。但同時也暴露出部分申報項目前期工作不到位、部分已安排資金的項目未能及時簽約投放、已投放的專項基金項目支付率較低、新開工項目開工率較低、后續項目儲備不足等問題。2016年中央將加大專項建設基金工作力度,為進一步做好我省城鄉建設領域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項目實施管理。目前,前四批國家專項建設基金已基本完成投放。各級住建、發改部門要加強對城鄉建設領域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的跟蹤推進,督促項目單位加快落實基金用款條件,加快項目開工和實施,形成實物工作量,有效拉動即期投資。同時,要加強與商業銀行、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銜接協調,加強各類資金的統籌調配,發揮投貸結合效應。
二、強化項目謀劃儲備。要圍繞國家確定的7大城鄉建設領域投向,結合策劃梳理“十三五”規劃重大項目和編制三年滾動投資計劃,抓緊策劃、儲備一批城鄉建設領域項目,為爭取2016年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提供強有力的項目支撐。
(一)棚戶區改造。重點儲備列入2016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的項目,項目必須是棚戶區改造項目和棚戶區改造項目直接配套的基礎設施(包括小區內道路、供排水、供電、供氣、綠化、照明、圍墻、物業服務等)。
(二)城市軌道交通。重點儲備福州地鐵6號線;加快推進福州地鐵4號線前期工作;泉州要編制完成軌道交通線網規劃;有條件的城市要啟動線網規劃。
(三)城市公共停車場。各地要結合編制常住人口10萬以上城市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加快儲備一批公共停車場項目,特別是城市中心區公共停車場和機械式立體停車庫項目。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沿海地市要各儲備2個以上機械式立體停車庫項目,其他有條件的地區也要儲備機械式立體停車庫項目。
(四)城鎮供排水。按照抓源頭、抓水廠、抓管道、保水質的要求,從老舊水廠工藝提升、供水管網改造、應急備用水源建設等方面策劃生成儲備一批新項目;結合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和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策劃儲備一批排水防澇設施項目,福州、泉州、平潭、武夷新區及有條件的市縣策劃儲備一批海綿城市建設項目。
(五)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福州、平潭、南平、漳州、泉州、三明、龍巖各儲備1個以上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項目。
(六)城鎮污水垃圾處理
1.城鎮污水處理。重點儲備滿負荷(100%以上)的生活污水處理廠新改擴建項目,以及按市、縣區域單元打捆的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
2.城鎮垃圾處理。重點儲備新建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發電)廠項目和除廈門、三明外的其他設區市建設餐廚垃圾處理廠項目,以及按市、縣區域單元打捆的鄉鎮生活垃圾處理或轉運系統項目和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項目。
(七)新型城鎮化。列入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的莆田市、晉江市、邵武市、永安市,列入國家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地區的三明市、石獅市和開展“小城市”培育試點的水頭、金井等15個中心鎮,要重點儲備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特色小城鎮功能提升等項目。
三、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各級住建、發改部門要按照專項建設基金項目必須依法履行可研審批、核準或備案等建設程序的要求,督促推動各類項目盡快落實業主單位,抓緊組建項目公司、配強工作班子、制定推進計劃、保障經費投入,加快前期進度,提高前期質量,并及時幫助業主協調解決項目前期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改進項目審批服務,全面落實“一線工作法”和“馬上就辦”的要求,推進工作重心下移、服務窗口前移,靠前做好用地、用林、用海、環評、能評、安評、穩評等審批服務工作。
四、深化政銀企合作對接。各級住建、發改部門要密切協作,主動與國開行、農發行有關機構建立緊密的工作機制,根據項目業主、項目特點及風險評估等情況,合力精選項目,優化投資方案,指導做好項目申報材料,爭取更多急需項目入選國家專項建設基金安排范圍并順利落地實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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