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核準辦理證書遺失補辦
* 審批事項: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核準辦理證書遺失補辦
* 審批服務類型: 非行政許可
* 審批服務依據: 福建省職改領導小組、福建省人事局《印發<福建省關于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織及評審工作的若干規定>的通知》(閩職改字〔1993〕19號)第十二條 。
* 辦理條件: 無。
*審批辦理流程 1、受理(辦理人:傅曉明、陳巧靈、沈永進、張振興;承諾辦理天數:即辦)
2、核稿(辦理人:潘裕木;承諾辦理天數:即辦)
3、辦結(辦理人:傅曉明、陳巧靈、沈永進、張振興;承諾辦理天數:即辦)
* 申報材料: 1、刊登證書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一份(遺失聲明見報15天后方可申請補發證書);
2、個人補發證書申請;
3、取得證書時的工作單位審核蓋章(單位更名的應提供有關部門同意更名的文件并由更名后的單位審核蓋章,如果取得證書后已更換工作單位的仍由原工作單位審核蓋章),縣(市、區)屬單位的還應由當地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蓋章;
4、2寸免冠近照一張;
5、身份證件。
法定時限: 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 即辦。
辦件類型: 即辦件
收費依據: 無。
收費標準: 無。
重要提示: 11.1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表》、確認文件及相應的職稱證書,是有關專業技術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11.2 各呈報單位應認真審核有關提交的材料,禁止提供虛假材料、虛假考核意見。
申請人法律權利
及申述途徑: 泉州市公務員局監察室負責檢查督促。
窗口單位: 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務員局窗口
業務咨詢電話: 22135540、22135541、22135549
投訴電話: ——中心:22132213;
——窗口:22135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