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商職改〔2016〕3號
轉發關于報送2015年度非公有制企業
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務任職資格
申報材料的通知
各縣(市、區)公務員局、工商聯,市直各同業公會:
為了做好我市2015年度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價工作,現將省工商聯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關于報送2015年度非公有制企業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的通知》(閩聯職改[2016]1號)轉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
2015年度非公有制企業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務必于2016年3月15日前報送市工商聯職改辦,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江壩生、李燕玉 聯系電話:22160907
泉州市工商聯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泉州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抄送:市委統戰部,市人力資源和人社保障局,本會主席、 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秘書長、職改領導小組成員 |
泉州市工商聯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2016年2月14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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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聯職改〔2016〕1號
福建省工商聯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福建省職稱改革
工作辦公室關于報送2015年度非公有制企業人員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社局、工商聯,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福建省工商聯各直屬組織、各省級異地福建商會:
為了做好2015年度非公有制企業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工作, 根據原省人事廳、省工商聯《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閩人發〔2005〕59號)和《關于進一步明確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7〕179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凡我省非公有制企業和省外福建商會閩籍專業技術人員,符合閩人發〔2005〕59號和閩人發〔2007〕179號文件規定條件的,可申報經濟、工程(分為管理、建筑、電子、機械專業)、農業技術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從事傳統手工藝、裝潢、服裝、箱包、鞋帽、廣告設計、裝飾設計、商標設計、環境藝術、商品包裝等理論、科研、創作設計、產品開發、生產技藝指導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申報工藝美術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申報材料
申報評審中、初級和考核確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必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申報人員所在公司(企業)的簡介1份,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
3.《福建省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員簡明表》A3一式15份(附件一)。
4.申報個人和單位分別填報《福建省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員匯總表》A3一式各2份(附件二),每個申報單位申報時提供本單位匯總表的電腦光盤或U盤。
5.申報人員有關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以及工作年限證明。
6.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批文或評審表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
7.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8.業務自傳一式3份。
9.經濟系列申報人員須提交近5年來撰寫的經濟性論文,申報高級須提交送審的論文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申報中、初級須提交送審的論文1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一式3份。
10.高、中級工程系列申報人員須提交項目技術工作總結,高級一般不少于2000字,中級一般不少于1500字。一式3份。
11.高、中級工程系列申報人員須提交2項有署名的工程業績證明材料(如工程驗收報告、檢測報告等),原件核對后可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復印件。
12.本人申報之前的1年社保證明。
13. 設區市職改辦委托書1份。
14.承諾書(承諾申報證書和材料的真實性)。
15.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16.本人小2寸彩照2張。
三、有關要求
1.申報材料須由本人填寫。學歷證書能夠網上查詢的,須提交查詢結果打印件,不能網上查詢的,須提供畢業學校的聯系方式。2014年度申報的未通過人員重新申報時,須提交符合申報條件的新業績材料,包括新施工項目或經營業績,新技術工作總結或業務自傳。申報經濟專業的,必須提交新的經濟類專業論文。
2.申報評審或考核確認工藝美術專業的人員,應提交近5年來代表作品的創作體會、作品圖片等相關資料,申報環境設計的人員,還應提交手繪效果圖2幅。工藝美術專業高級申報人員考核答辯時須攜帶代表作品2件和作品圖片供專家審評。
3.申報材料應按閩人發〔2002〕15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進行公示。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將申報人員填寫并擬上報的《福建省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員簡明表》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張貼公布7天以上,材料真實、符合申報條件、群眾無異議的,方可推薦上報。同時應在該表的“企業推薦意見”欄中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的“基層單位意見”欄中注明“經公示(公示期為﹡年﹡月﹡日至﹡月﹡日),材料真實,符合高(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同意推薦”,并加蓋單位公章。
4.實行申報承諾制度,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抄襲、冒用他人論文、作品等不正當手段參加評審或考核確認的人員,一經發現并查實,尚未評審或考核確認的,取消其參評資格,情節嚴重的,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已經評審或考核確認的,撤銷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5.各申報單位要確保送審材料的真實性。各級人社部門、工商聯要對公示情況、申報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認真核實,嚴格把關。并在《福建省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員簡明表》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中共同蓋章確認。
6.2015年度申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報人員的工作年限、技術職務任職資歷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7.評審費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閩價費〔2008〕361號文件執行。
聯系人:陳仲平、王銳 聯系電話:0591-88019839
附件:1.福建省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員簡明表
2.福建省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員匯總表
3.承諾書
福建省工商聯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福建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2016年1月15日